• 索 引 号:QZ07116-0101-2024-00073
    • 备注/文号:南建建〔2024〕25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05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4年上半年度全市建设工程综合执法检查结果的通知
    时间:2024-09-18 11:37

    各建筑业企业,各建机一体化企业,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度全市建设工程综合执法检查的通知》(南建建〔2024〕18号),市住建局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结合“双随机”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共抽查全市10个受监在建项目,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0份,查出各类隐患109条(其中质量隐患31条、安全隐患62条、建筑市场行为16条);对质量安全履职不到位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予以动态记分,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予以动态记分65分和55.8分,对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分别予以动态记分65分和55.8分。

      受检工程整体质量向好,安全生产总体受控。大部分工程项目能够做到封闭施工管理,主要道路硬化,出入口设置洗车台,建立门卫制度,实施渣土运输专项管理。起重机械能够履行安拆告知、检测、验收、使用登记、附着验收等环节的管理。受检项目大部分能够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无欠薪项目部”、“维权告知牌”,定期公示考勤和工资发放情况,建立劳务作业人员花名册,进行三级教育,签署进退场承诺书。大多数施工单位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派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管理人员并到岗履职。

      二、主要问题

      (一)质量方面。1.存在混凝土柱脚及模板拼缝处出现蜂窝、孔洞等质量缺陷,施工单位未能及时对检验批混凝土质量进行检查、记录,无混凝土缺陷修补记录擅自进行修补。2.部分项目同条件试块未放置在相应的结构位置;3、个别墙柱上下层交接处出现错位偏差现象;4、梁柱节点的箍筋常见漏设1至2道;5构造柱上下端箍筋未按要求加密。

      (二)安全方面。

      1.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不到位,管理人员配备不足;个别项目存在关键岗位人员未在岗履职现象,现场浇筑混凝土,无管理人员旁站。

      2.施工安全隐患亟待引起重视。一是大部分项目扣件扭力矩经抽查达不到规定扭力要求;二是个别项目脚手架、卸料平台、安全通道等搭设不规范,剪刀撑、扫地杆、连墙件等扣件缺失;三是部分项目“三宝四口”防护不到位,现场安全防护有待加强;四是部分项目施工用电不规范,未按规范配备漏保、末级箱;五是个别项目现场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现场配置灭火器较少;六是部分项目危大工程举牌验收及影像记录不够完整;七是极个别项目安全员无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文明施工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个别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落实不到位、裸土未覆盖。

      (三)市场行为方面。抽查的部分项目现场未能按照要求提供工程款、材料采购等支付凭证或凭证不齐全,劳务公司现场负责人未到岗履职;部分项目未能提供项目管理班子工资支付凭证、社保缴交凭证;部分项目部在岗人员少于备案人数中应岗人数2/3;个别项目内业资料不完整,部分信息填写不全;部分项目建设单位自查自纠检查未做到位;个别项目未能够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无欠薪项目部”。

      (四)检测方面。共抽测钢筋原材4组、1组钢筋焊接接头,检测结果均符合标准要求;抽测砼构件30个(其中1面剪力墙、1个墙柱节点、1个梁柱节点、17根柱、10根框架梁),其中璞云小区-6#楼五层墙柱节点5轴交H轴~K轴设计强度C45,云科高定数字产业园3#厂房二层柱11轴交M轴设计强度C50、三层梁柱节点1/10轴交K轴设计强度C50,泉州市新锦裕电讯器材有限公司厂区三层柱4轴交C轴设计强度C30、四层梁C轴交4轴~5轴设计强度C30,回弹检测结果均未达到设计强度,后经取芯验证均达到相应设计强度。

      (五) 其他方面。

      现场裸露土方、材料覆盖未做到位,未设置有效防尘措施。监理到岗履职情况差,监理例会召开频次低,监理日志不完整。

      三、处理意见

      (一)根据检查情况,各受检项目应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二)全市所有在建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应积极开展质量,安全,市场行为方面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履行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继续深入开展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二)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责任。要加强操作人员安全教育、技能培训和监督管理,做到安全技术交底签字留痕可追溯。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按规定频次落实安全检查制度,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企业隐患自查、自报、自改闭环管理,根据省厅要求落实好安全检查“四不两直”系统,企业负责人每月带队对项目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

      (三)着力提升安全教育培训能力。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紧盯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新员工、外来人员等重点人群,突出以安全生产法、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等为重点内容,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实施,切实提升各自安全教育培训能力。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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