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6-0101-2024-00061
    • 备注/文号:南建函〔2024〕158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30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鹏峰中学单建式人防工程第二次设计变更的复函
    时间:2024-07-30 17:42

    南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鹏峰中学单建式人防工程第二次设计变更申请报告》收悉,我局于2024年7月8日在项目部会议室主持召开了鹏峰中学单建式人防工程设计变更联合办公会,参加会议的有市发改局、财政局、人防办、南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核工业华南工程勘察院、浙江省地下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省交通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等单位的相关人员,会议听取了业主单位关于设计变更情况的汇报,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经充分讨论研究,从工程质量标准、工程优化、使用功能等方面分析考虑,认为工程变更是合理、可行的,同意变更。根据业主单位提供的初步预算,鹏峰中学单建式人防工程第二次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造价预估92.74万元,按降点系数降点后为84.08万元,变更幅度为1.12%。两次设计变更累计增加工程造价335.12万元,按降点系数降点后累计增加工程造价303.85万元(具体增加工程造价最终以财政审核为准,同时应按中标价下浮率进行下浮),变更幅度为4.04%。项目变更后增加工期给予顺延,顺延工期由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根据实际给予确认。

      会议拟同意鹏峰中学单建式人防工程设计变更内容,请业主单位应按照文件要求报批。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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