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6-0101-2024-00057
    • 备注/文号:南建函〔2024〕150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15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南安市石井镇后科路工程设计变更的复函
    时间:2024-07-17 10:52

    泉州市南翼置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关于“泉州芯谷”南安高新技术园区市政道路PPP项目(项目包一)后科路排水工程设计变更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安市政府性投(融)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规定的通知》(南政文〔2021〕157号),我局于2024年7月10日在项目部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南安市石井镇后科路工程设计变更联合办公会,参加会议的有市发改局、财政局、城管局、泉州市南翼置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泉州市汉鹏翔生态环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交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杭州大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单位的相关人员,会议还邀请了三位专家评委,会议听取了业主单位关于设计变更情况的汇报,与会人员对变更的项目进行讨论,从园区规划修编、工程优化等方面分析考虑,认为第1条工程变更是必要的、合理的,同意变更;第2条管道采用符合要求的原状土回填变更为中粗砂回填,变更理由不充分,不同意变更。根据业主单位提供的初步预算,南安市石井镇后科路工程K0+000-K4+765段雨污水系统布局调整需累计增加造价441万元,按建安费下浮后增加造价405万元(具体增加造价最终以财政审核为准,同时应按建安费下浮率8%进行下浮),增加的金额为下浮后建安费的1.85%。

      请业主单位按照《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安市政府性投(融)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规定的通知》(南政文〔2021〕157号)文件要求报批。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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