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6-0101-2024-00012
    • 备注/文号:南建函〔2024〕13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2-05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南安市石井镇后海路工程(二期)设计变更的复函
    时间:2024-02-08 11:27

    泉州市南翼置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关于南安市石井镇后海路工程(二期)项目建设内容增加的变更申请报告》收悉,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安市政府性投(融)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规定的通知》(南政文〔2021〕157号),我局于2024年1月25日在项目部会议室主持召开了石井镇后海路工程(二期)设计变更联合办公会,参加会议的有市发改局、财政局、泉州市南翼置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安市泉芯中交投资有限公司、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江苏雨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的相关人员,会议听取了业主单位关于设计变更情况的汇报,与会人员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经充分讨论研究, 1~2项已完成施工,签证手续齐全,按建安费下浮率下浮后累计增加造价96.19万元,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安市政府性投(融)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规定的通知》(南政文〔2021〕157号)文件要求:累计变更金额乘以中标价降幅系数后不超过合同金额5%且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项目业主商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共同确认,并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3项从工程质量标准、区域出行需要等方面分析考虑,认为以上工程变更是必要的、合理的,按建安费下浮率下浮后增加造价71.27万元。

      根据业主单位提供的初步预算,南安市石井镇后海路工程(二期)变更累计需增加工程造价167.46万元(具体增加工程造价最终以财政审核为准,同时应按建安费下浮率进行下浮),增加的金额为下浮后建安费的1%。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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