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6-0101-2023-00169
- 备注/文号:南建函〔2023〕282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2-13
各相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根据《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建村〔2022〕42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建指〔2022〕173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闽财建指〔2023〕102号)文件精神以及南安市政府关于2023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预算安排,中央共下达给我市2023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2.534万元,南安本级共配套补助资金66万元,专项用于我市2023年农村低收入群体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截至目前,我市已拨付中央补助资金42.534万元、南安本级资金44.4万元。现根据施工进度,将剩余南安的本级配套补助资金按标准清算下拨,共拨付13.2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专项用于2023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项目。
(2)此次补助资金由县级财政部门直接拨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
(3)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大警示教育宣传力度,强化资金拨付到户“最后一公里”的监管,防止套取骗取、重复申领补助资金及基层工作人员吃拿卡要、索要好处费。
(4)请将本次下达的专项资金相关信息及时录入到“福建省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
附件: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第四批补助资金安排表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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