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6-0101-2022-00049
    • 备注/文号:南建建〔2022〕1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4-18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汛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4-18 16:36

    各建筑业企业,各在建工地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相关决策部署,按照省住建厅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开展2022年汛前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泉防指〔2022〕4号)有关要求,现就切实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汛前安全防范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部署开展汛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在建项目部要按照“早谋划、早部署、早排查、早落实”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汛前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防汛责任体系情况。包括防汛责任制、应急指挥体系、人员组织机构建设等情况。

      (二)防汛预案体系情况。包括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情况、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设备等应急保障体系建设等情况,特别是临山临水及低洼地带的建筑工地要做好防汛防台风紧急物资和人员随时撤离的准备。

      (三)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要重点检查高边坡、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工地围挡、脚手架和活动板房等可能受汛期台风暴雨影响的部位,并做好动态监测。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各项目部要实行“拉条挂帐”式跟踪管理,逐条逐项限期整改闭环销号,确保汛前各项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到位。我局将结合“双随机”检查、日常巡查等工作开展,将辖区在建项目部落实汛前安全生产检查情况作为近期重点检查内容,对未按要求开展检查或敷衍应付、“走过场”的,将采取提醒约谈、停工整改、信用惩戒等方式,切实压紧压实企业防汛主体责任。

      二、强化信息报送。各在建项目要将汛前检查情况(附件1)、需重点关注的防汛薄弱环节、安全风险点汇总表(附件2),按要求进行填写,于4月21日前将PDF扫描版和word电子版报送至我局邮箱。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0595-86390739

      工作邮箱:najgk@163.com

      附件:1.全市房建市政工程汛前检查情况表

      2.需重点关注的防汛薄弱环节、风险点汇总表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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