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6-0101-2022-00007
    • 备注/文号:南建〔2022〕5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1-06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06 17:3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精神,按照南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编制完成本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11日至20211231日。本报告全文在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nanan.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安市柳城街道柳南西路41号人防大楼2楼,邮编:362300,联系电话:0595-86382452,电子邮箱:najsj@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概述

    2021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和要求,全面执行《条例》规定,严格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以依法行政、提高效能、服务人民为目标,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二)主要做法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落实到位,我局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作为重要日常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定一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完善各项制度,落实政务公开考评制度,规范公开载体,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贯彻公正、公平、便民、及时、准确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

    (三)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1年度,通过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59条(篇),类别主要包括财政决算(预算)、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住房保障分配与退订、农村危房改造、安全生产信息等。政府信息公开全文电子化达100%,均按要求及时报送两馆存档。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21年度,本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及时答复。

    (五)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处理流程规定》等文件要求,做好政府信息管理、保存等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管理,并及时送交两馆存档。

    (六)平台建设情况

    将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作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第一渠道,及时主动更新信息公开目录,畅通政务公开平台渠道。

    (七)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落实好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我局内部绩效考核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6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1.86537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1

    2

    3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取得了进一步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化基础建设还不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业务信息化基础数据公开落后。二是信息公开资源管理体系尚未建立、健全等。这些都制约了我局信息公开建设整体效益的发挥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做到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及时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提高公开的针对性。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完善门户网站的栏目设置,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挖掘更多公众想了解、需了解的政府信息,畅通公开渠道,做到主动发声,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三是提高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加强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学习先进单位做法,总结经验,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落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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