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6-0101-2021-00063
    • 备注/文号:南建建〔2021〕19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7-05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0年下半年度质量安全暨建筑市场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07-15 16:48

    各建筑业企业,各建机一体化企业,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下半年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与建筑市场执法检查的通知》(南建〔2020〕146号),市住建局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结合“双随机”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共抽查全市14个受监在建项目,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4份,查出各类隐患166条(其中质量隐患37条、安全隐患114条、建筑市场行为15条);对质量安全履职不到位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予以动态记分,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予以动态记分184分和140.5分,对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分别予以动态记分184分和140.5分。

      受检工程整体质量向好,安全生产总体受控。多数企业安全意识有所提高,大部分工程项目责任人能到岗履职,定期组织人员对项目开展检查。安全文明施工落实较好,能够做到封闭施工管理,主要道路硬化,出入口设置洗车台,建立门卫制度,实施渣土运输专项管理。起重机械能够履行安拆告知、检测、验收、使用登记、附着验收等环节的管理。受检项目均能够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无欠薪项目部”、“维权告知牌”,定期公示考勤和工资发放情况,建立劳务作业人员花名册,进行三级教育,签署进退场承诺书。大多数施工单位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派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管理人员并到岗履职。

      二、主要问题

      (一)质量方面。个别填充墙构造柱或水平连系梁数量不满足设计或规范要求的;个别施工洞口无设置拉结筋;个别受力构件外观质量缺陷在混凝土结构子分部验收前修补。

      (二)安全方面。(1)起重机械部分:塔吊:个别主卷筒排绳轮防跳装置失效;个别钢丝绳排列不整齐;排绳轮、导向轮有磨损现象;个别前臂端障碍灯未装。施工电梯:个别建筑安全防护门未安装。(2)模板:个别浇捣混凝土隔天拆除竖向铝模。(3)外架:部分外架连墙件数量设置不足;部分悬挑钢梁固定段长度小于悬挑段长度1.25倍的;部分外架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达不到40N.M。(4)临时用电:个别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未采用橡皮护套绝缘电缆。(5)其他:个别电梯井口未按规定设置防护门;部分施工完毕的每层楼梯处未按规定设置消防水枪、水带及软管的。

      (三)市场行为方面。抽查的部分项目现场未能按照要求提供工程款、材料采购等支付凭证或凭证不齐全,劳务公司现场负责人未到岗履职。部分项目未能提供项目管理班子工资支付凭证、社保缴交凭证或者提供的佐证材料公司未盖章。部分项目部在岗人员少于备案人数中应岗人数2/3。个别项目内业资料不完整,部分信息填写不全。

      三、处理意见

      (一)根据检查情况,对以下项目及责任单位分别予以通报表扬。

      项目名称:1.华创幸福公馆;施工单位:福建省南安市第一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厦门高诚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南安华成云府;施工单位:厦门集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福建新时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对以下存在问题较多的项目的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项目名称:1.蓝光万顺·雍锦和府;施工单位:中呈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福建省中福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2.南安世茂璀璨天城二期--湖美3#地块;施工单位:长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福州弘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3.新新家园(罗马家园)8#、9#、11#、12#楼;施工单位:福建中筑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三)各受检项目应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四)全市所有在建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应积极开展质量,安全,市场行为方面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履行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继续深入开展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二)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责任。要加强操作人员安全教育、技能培训和监督管理,做到安全技术交底签字留痕可追溯。要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企业隐患自查、自报、自改闭环管理。

      (三)强化监管主体责任。要强化监管主体责任,加大执法力度,推行差异化监管。要将辖区内违规记分较高和发生安全事故的施工企业列为必查对象。要强化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监管,对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要予以立案查处。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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