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6-0101-2021-00029
    • 备注/文号:南建建〔2021〕11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3-31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企业管理费的通知
    时间:2021-03-31 10:53

    各施工单位、造价咨询、招投标代理单位: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企业管理费的通知》(闽建筑〔2021〕6号),转发给你们,文件请自行到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jt.fujian.gov.cn/)下载,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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