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6-0101-2020-00135
- 备注/文号:南建 〔2020〕127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0-14
各工程造价咨询、施工图审、工程检测、招标代理等住建行业中介机构,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建筑业企业,市直有关单位:
近期,我局收到市审计部门移交的有关工程审计发现问题,经查,在对南安市北翼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一期)项目WB段工程(以下简称“该项目”)进行工程审计时,根据内业资料及现场查看发现该项目多处未按图施工及未施工的部分,因此发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存在未仔细现场踏勘核实,对虚增工程量未发现、核减,存在履职不到位、多计工程造价的问题,给项目建设工作带来不良影响。
日前,我局已对上述两家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通报批评。
希望全市所有住建行业企业主体和中介机构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诚信、规范经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本企业人员从业素质,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规范、规程,切实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共同维护建筑市场良好秩序。我局将加大建筑市场执法力度,对在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监督管理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从严从重进行处罚。对涉及违法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立案查处。
特此通报。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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