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6-0101-2020-00110
- 备注/文号:南建〔2020〕105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8-28
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物业服务企业,局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建筑工地安全和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提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小区物业服务水平,根据市委市政府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制定《创建文明城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整治方案》和《物业小区领域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方案》,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创建文明城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整治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以干净、整洁、安全、文明的施工现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决定开展建筑工地“创城”文明施工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理念,紧紧围绕“崇德向善、文明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创城目标,通过开展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整治行动,全面提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以干净、整洁、安全、文明的施工现场迎接省级文明城市总评。
二、组织领导
为推进安全文明施工整治工作各项任务的完成,成立“创城”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住建局局长郑曙熙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住建局总工程师李志丰同志担任,成员由建筑业科、消防科、监督站、总工办、造价站等相关科室人员组成。
三、整治重点内容和效果
(一)狠抓施工扬尘防控整治
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扬尘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预算,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将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专项方案作为质量安全技术措施的一项内容,报项目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备案。施工单位是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应当按照承包范围落实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扬尘防治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防治措施。
施工现场的围挡应当坚固、稳定、整洁、美观,施工现场的主要出入口、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堆放区、生活区、办公区的地面应砼硬化处理。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当设置洗车台、沉淀池和车辆清污设施,运输车辆必须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场。土方作业时,应对土方(爆破)施工区域进行喷淋或施放水炮进行压尘。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当采取覆盖、固化、洒水或绿化等措施。建筑工地脚手架外侧搭设的密目式安全网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施工现场的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当设置密闭式垃圾站集中分类存放,及时清运出场。装卸建筑垃圾、清扫施工现场时(特别是路面及场地)应当先洒水压尘,然后再进行装卸、清扫作业,避免引起扬尘污染空气。施工现场按规定配置喷淋装置、洒水车等降尘设备。工地现场搅拌砂浆及其它易产生扬尘的作业,应当搭设操作防护棚和采取除、吸尘措施,严禁现场露天搅拌。
整治标准:
1.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2.5米的封闭围挡;一般路段的工地应当设置高度不小于1.8米的封闭围挡。
2.运输等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场。
3.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4.建筑物内垃圾应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清运,严禁凌空抛掷。
5.喷淋系统除雨天外,每小时开动喷雾(淋)系统不少于10分钟。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应至少配备一台移动式喷雾水炮,适时定时开启降尘。
6.土方施工区域必须进行喷淋或施放水炮压尘处理。
(二)深入开展建筑工地围挡宣传整治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积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粘贴、锚固白色PVC图画、文字广泛刊播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全国文明城市、市民文明公约、家风家训、诚实建设、“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等“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标语。
整治标准:围挡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外墙要有“创城”标语,公益广告展示面积要不少于建筑工地围挡墙体面积的30%,且统一对广告的设计、样式、内容、颜色进行规范,要派人对围挡及公益广告进行定期巡查,发现破损及时更换维修,确保围挡干净、整洁。
(三)认真开展施工现场环境卫生整治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对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对建筑工地环境及卫生情况开展全面自查自纠,重点对建筑工地扬尘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施工噪声及光污染防治情况、周围环境卫生情况、建筑垃圾清运情况、建筑材料堆放情况、农民工宿舍环境卫生情况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建筑工地环境卫生、整洁。
整治标准:
1.施工区、办公区、宿舍区要区域隔离,施工场内卫生要达标。
2.职工食堂、宿舍符合卫生要求,厕所、洗浴间保持清洁。
3.施工现场不得焚烧各类废弃物。
4.施工现场应采取降低噪声的措施,无施工噪音扰民现象。
5.施工现场应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应经沉淀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四)深入开展项目建筑渣土运输源头整治
建设、监理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必须使用管控平台目录库内的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建设工地出入口须硬化,按要求设置洗车台、三级沉淀池、高压冲洗设备和电子抓拍系统;要建立运输车辆出入登记及管理制度。项目(尤其是土石方作业阶段)须办理渣土运输路线牌。
整治标准:项目废土砂石运输业务须发包给管控平台目录库内的运输企业和车辆;做好车辆出入登记并确保渣土车净车出场,项目均安装车辆抓拍系统。
四、工作安排
(一)部署整治阶段(8月至 9月上旬前):市住建局制定实施方案(本方案)组织对辖区内的建筑工地施工现场进行专项整治。各在建项目结合项目实际,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逐步完善的原则,积极部署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整治工作,保证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整治措施落实。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至 10月):市住建局组织对辖区内的建筑工地施工现场进行专项整治。各在建项目结合项目实际,狠抓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各项工作,保证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能够按期达标。
(三)攻坚巩固阶段(10月至11月):市住建局整治领导小组对照本方案整治内容和标准,对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进行专项检查。对按时或提前完成任务的施工工地和责任人给予通报表彰,对没有按时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新开工地不达标的一律不得施工。
(四)提升长效阶段(11月至12月):“创城”工作历时较长,任重道远。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督检力度,各工程项目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加强维护与管理,保持文明施工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创城”是全市人民期待的一件大事。各项目、单位要从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创城”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目标,全面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2.细化任务措施。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和工程项目部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落实人员、资金。要把本次整治行动与日常施工管理工作相结合,实施常态化管理,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3.坚持严格管理。市住建局及有关单位将加强日常巡查频率和力度,严格对照“创城”标准,对达不到文明施工标准要求和整改不到位的工地,下达限期整改通知或责令停工整改,确保所有问题在规定时间内按标准整改到位。对不达标的工地该通报就通报、该停工就停工。
4.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把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整治工作与推行文明施工标准化考评工作相结合,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相结合,与创优评先工作相结合,形成激励先进、鞭策落后、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文明施工整治长效机制,积极推进我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整治工作向常态化管理方向发展。
物业小区领域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为做好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各项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省级文明城市的总评,决定在全市开展有关专项行动,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营造良好氛围。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指示精神,制定物业住宅小区领域的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上级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创建文明城市目标,增强物业从业人员及居民的文明素质,促进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二、工作内容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1.充分利用小区公共宣传栏、提示牌、电子显示屏、微信群、小区广播等及时向广大业主和员工宣传有关创城、创卫的重要意义和常识。2.在小区醒目位置刊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市民文明公约、家风家训等公益广告。3.通过横幅和LED屏幕宣传相关标语和内容,力争营造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严格规范制度,提高服务水平
1.严格上墙制度。落实好物业服务区域内醒目位置各种制度上墙,包括公示服务内容、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计费方式、收费标准、物业人员情况和门卫保安岗位职责等。
2.提高服务水平。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认真做好小区物防、技防、人防、消防以及卫生保洁、绿化养护、秩序维护等各项物业服务。
3.规范举止行为。相关物业从业人员要持证上岗,严禁岗位值班人员衣冠不整,站坐姿不雅,文明待客,规范客服礼貌用语,督促物业从业人员提升文明用语,文明服务行为。
(三)注重环境卫生,定期清理垃圾
1.整治小区环境卫生。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在服务区域内排查整治卫生问题,如小区围墙外与市政连接处卫生死角、小区沿街污水井盖,小区地下室及屋顶天台杂物堆放等,逐条做好整改。
2.及时处理垃圾问题。倡导垃圾减量分类,生活垃圾定点投入、垃圾箱(桶)完好整治,落实垃圾日产日清,无乱扔杂物、乱涂乱画现象,无污水横溢。
(四)加强安全排查,确保设施设备运行
1.加大安全排查力度。物业服务企业要统一服从、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及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做好各项安全排查工作。定期做好消防安全、电梯安全、高空坠物安全及用电安全等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并形成台账记录。
2.加强日常巡查维护。要做好日常公用设施设备巡查维护管理,发现问题的要及时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应急状态能正常运行。
(五)完善小区形象,及时修复破损部位
1.提升小区环境。物业服务企业要抓紧对影响物业小区形象破损部位的修复,保证路面平整硬化,保证无坑洼积水。加强绿化管理,及时修剪完善小区绿植,努力提升小区环境。
2.修复破损部位。抓紧对小区沿街立面的公共设施设备破损丢失的补缺补漏,如消防箱面板,门岗锈迹等;及时规整、更换地下出入口的破损防汛沙包。
三、工作安排
1.全面启动阶段(8月)。组织全市备案管理物业服务企业召开物业住宅小区领域创城工作会,传达上级的要求并就此项工作进行详细部署。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立即进行自查自纠,并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和上级具体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实施方案。
2.整治攻坚阶段(9月—10月)。结合物业“双随机”检查工作,对照创城具体工作内容,深入物业住宅小区进行检查指导。督促未按要求做好创城工作的物业服务企业及时进行整改或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将记入信用评价系统进行扣分。同时,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日常工作的记录形成台账,并进行常态化管理,确保创城各项工作完善达标。
3.巩固提升阶段(11月—12月)。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将自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形成台账并逐一对照整改提升。及时化解遇到的难点和问题,避免重复出现;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优秀的做法对照实行,坚持常态化工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措施。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创建城市工作,充分认识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物业服务企业要组织召开部署会议,提高物业从业人员对此项工作的认识,部署创城工作的要求。强化各项措施,全力投入到物业小区领域整治提升工作中,确保顺利完成创城工作的任务目标。
(二)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各物业服务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落实主要工作责任,按照自身职责和有关要求做好各项工作。结合本方案和工作实际,抓住物业管理薄弱环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统筹安排创城各项工作,做好组织管理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切实开展所服务物业住宅小区的创建文明城市工作。
(三)加强协作配合。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配合完成相关部门做好关于创城工作的整改要求。主动配合属地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做好创城迎检工作。我局也将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对于拒不配合的物业服务企业,将采取媒体曝光、信用惩戒、限制评先评优等手段进行严肃处理,强化联合执法。
(四)推进建章立制。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及时将自查检查出来的问题,对照工作要求进行整改,认真做好物业服务区域的各项工作。要认真思考此项工作中的短板和漏洞,借鉴好的做法和经验,结合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制定或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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