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QZ07116-0101-2020-00002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发布机构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 号 南建〔2020〕2号
公文生成日期: 2020-01-06
标 题: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的通知
内容概述: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06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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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由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南安”电子政务平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网站http://www.nanan.gov.cn /space/default/org_id/48.html上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

联系地址: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南安市柳城街道柳南西路41号人防大楼2楼)

邮编:362300

联系电话:0595-86382452

电子邮箱:najs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对安全生产信息、社会保障信息和公众服务类信息进行及时整理并适时在“中国南安”电子政务平台公开,根据市政府下发的《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文件精神,明确我局的工作要求,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取得一定的进展和成效。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了1名专职工作人员。持续加强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抓好信息员队伍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并组织科室业务人员对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进行培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019年将政策解读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明确解读范围。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好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带头解读政策,及时解释疑惑。

认真做好政务舆情处置工作,加强对社会热点的舆情监测、研判和回应,制定应对处置预案。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主动快速引导、正面回应疑虑。2019年办理回应泉州市、南安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共647件,办结率达100%

2019年我局重点公开2018年财政决算和2019年财政预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奖惩资金、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及补助资金分配情况等信息。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0条,电子化率100%,其中: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45条,占34.62%;为民办实事类信息40条,占30.77%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5件,5条均为网上形式申请,并按规定时间做好网上办结工作,办结率达100%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19年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指派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管理、保存工作。并及时主动送交“两馆”存档。

(五)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载体为“中国.南安”政务信息网。

(六)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对我局网络公开主体(南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管理工作,准确、及时、规范公开项目信息,丰富栏目内容,规范发布格式,做到及时更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5

31

22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4

7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27

-7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100万人民币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步和成效,但随着信息公开工作的进一步细化、加强,科室业务人员的信息公开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此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痕迹资料的收集管理不够规范,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程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制度的建设。不断提高政务信息队伍的综合素质,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提高信息质量。

二是总结政府信息公开实践中积累的好做法和新经验,充分发挥其作用,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 16

 

(此份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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