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6-0101-2019-00122
- 备注/文号:南建函〔2019〕23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1-04
各有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市级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19〕992号)和《南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市级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南财指标 〔2019〕1100号)文件要求,现将泉州市2019年农房整治试点“以奖代补”资金60万元下达给你们,其中:涉及两高整治范围内的2个村(丰州镇的燎原村、官桥镇的东星村)应将奖补资金统筹用于“两高”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具体补助明细详见附件,各相关乡镇(街道)应及时将资金拨付到各相关村,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泉州市2019年农房整治试点“以奖代补”资金安排表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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