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6-0668-2018-06558
- 备注/文号:南建函〔2018〕210号
- 发布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11-01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现就下达泉州市级、南安市级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第一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达2018年泉州市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市级石结构改造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18〕701号)文件要求,泉州市按每户1.2万的补助标准共下达115.2万元。
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三部门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泉建村〔2017〕113号)、《泉州市农村危房改造“十三五”专项规划》(泉建村〔2017〕40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资金支持力度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16〕109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泉州市级2018年农村危房补助资金暂按户籍登记的人口每人6000元,一户最多12000元的补助标准下发。本次共下拨97.2万元,剩余补助资金待泉州第二批补助资金到位后一并统筹下拨。
二、下达2018年南安市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三部门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泉建村〔2017〕113号)以及林市长在《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南安市财政局关于申请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南安市级配套补助资金的请示》的批示,2018年南安市农村危房改造按户籍登记的人口每人12000元、每户最高48000元的补助标准配套补助资金。
经初审,我市2018年96户危房改造任务中每户1人的30户、每户2人的19户、每户3人的16户、每户4人以上的31户。现将2018年南安市农村危房改造配套补助资金按照每户1人的补助24000元,每户2-3人的每户每人补助12000元,每户4人以上的按每户48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本批次共下拨南安市配套补助资金324万元,请各乡镇按实结算。
三、有关要求:
(1)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2)各乡镇(街道)应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或变相使用,并及时将补助资金以一卡(折)通的方式发放到户,确保资金安全、规范和有效使用。
附件:2018年南安市农村危房改造泉州市级及南安本级配套补助资金分配表(第一批)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市政府王端峰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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