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1-0101-2024-00006
    • 备注/文号:泉医保南安〔2024〕1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南安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03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南安分局关于调整基层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第四版)的通知
    时间:2024-07-22 16:14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雪峰开发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福建省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十二条措施的通知》(闽医保〔2022〕12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基层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22〕24号)等文件要求,根据《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扩大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下放事项的通知》(泉医保中心〔2024〕35号),现对已调整基层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下放事项(清单详见附件)

      (一)下放乡镇(街道)办理的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

      1.单位参保登记(不含单位注销登记)

      2.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3.职工参保登记(不含职工参保关系变更登记、职工在职转退休)

      4.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5.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6.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7.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

      8.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

      9.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初审)

      10.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1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

      1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1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14.异地转诊人员备案

      15.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

      16.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17.门诊费用报销(初审)

      18.住院费用报销(初审)

      19.产前检查费支付(初审)

      20.生育医疗费支付(初审)

      21.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初审)

      22.生育津贴支付(初审)

      23.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初审)

      (二)下放村(社区)办理的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

      1.单位参保登记(不含单位注销登记)

      2.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3.职工参保登记(不含职工参保关系变更登记、职工在职转退休)

      4.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5.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6.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7.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

      8.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

      9.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10.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

      1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12.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13.异地转诊人员备案

      14.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

      二、落实经办服务要求

      (一)规范经办服务。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点(以下简称“基层医保服务网点”)要按照《南安市基层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第四版)》(见附件)规定的条件、时限、材料进行办理,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帮办代办制、同岗替换制、责任追究制、“好差评”评价管理等工作制度。

      (二)严格时限要求。属于即时办结的事项,基层医保服务网点必须现场对办理结果进行反馈;属于限时办结的事项,基层医保服务网点经办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并于每周二、五统一将办理材料报送至医保南安分中心办理(移交地址:南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4区医保中心127办公室)、拨付资金, 不得让参保人自行带材料到医保窗口办理。

      (三)做好档案移交。医保南安分中心与基层医保服务网点进行经办档案移交时,交接双方必须详细核对移交的档案材料,确保所有文档齐全、无遗漏;做好台账登记,确保经办档案全流程可追溯。

      三、强化基层办件系统应用

      基层医保服务网点医保经办人员可通过“福建医疗保障小程序-我的-基层代办”“闽政通APP-医保服务”“福建省基层便民服务平台”等基层办件系统开展医保经办服务,拓宽办事渠道,实现“就近办、快速办”。

      四、加强业务学习与服务能力

      各基层医保服务网点医保经办人员要积极参加医保南安分中心组织的业务培训并负责对村(社区)医保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基层经办人员专业素养和沟通能力,提高参保群众办事效率。日常业务经办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及时向医保南安分中心反馈,切实解决参保群众所急所忧所盼,共同打造医保惠民暖心服务品牌。

      附件:南安市基层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第四版)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南安分局

      2024年7月3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