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1-0101-2022-00011
    • 备注/文号:泉医保南安〔2022〕1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南安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27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南安分局关于调整2022年职工医保缴费上下限基数的通知
    时间:2022-06-29 15:34

    各参保单位,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2022年职工医保缴费上下限基数的通知》(闽医保〔2022〕75号)精神,现就调整我市2022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上下限基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19962元/月,下限调整为3992元/月。

      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月缴费基数同步调整。

      三、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时,医保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不足的,补缴基数为3992元/月。

      以上从2022年7月1日起执行。

      四、各参保单位按工资总额如实申报并做好资金预算,确保单位扣款账户资金充足,以免影响单位员工正常享受保险待遇。如有人员(含退休人员)新增、调入、调出、死亡、辞职、开除、工资基数变更、职务变更、个人信息变更等情况,应于变动当月在E点通软件申报(软件免费使用可致电4009988988申请)或到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A4区医保窗口申报(咨询电话:86395515、86395525)。

      附件:人员增减变动申报材料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南安分局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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