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3-0101-2025-00001
    • 备注/文号:南信〔2025〕1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信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09
    南安市信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09 18:28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相关规定,由南安市信访局编制而成的。本报告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通过南安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nanan.gov.cn/)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南安市信访局综合科联系(联系地址:南安市溪美街道普南路15-2号,邮编:362300,联系电话:0595-86397305,电子邮箱:nananxf@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结合信访工作实际,重点围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解读、规范主动公开等推进各项工作,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一)工作总体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依托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我局对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和编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及时向南安市档案馆和图书馆送交6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便群众及时查阅,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积极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涵盖规章制度、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公开等方面。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不断完善政府公开网站内容,及时准确发布信息,2024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条。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4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健全完善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相关栏目,及时更新栏目内容。二是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方式和程序。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管理,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格式规范。

      (五)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上级相关要求,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按照《条例》要求,立足自身实际,强化信息公开内容的更新,优化政府信息公开页面布局,提升信息发布质量,确保信息及时有效,逐步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六)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单位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并明确由“一把手”总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指定专人专岗负责政府网站平台建设、维护和信息内容的更新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二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三审三校”制度,规范政府信息管理,按要求对稿件进行分级分类审核,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发布信息的规范性、准确性、权威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改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还需改进、主动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创新不足和信息公开工作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做出以下改进措施:一是根据上级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和公众关切,结合信访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措施,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二是拓宽公开渠道,推进多形式政务公开。三是强化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全面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我局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南安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2025年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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