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3-0101-2023-00001
    • 备注/文号:南信〔2023〕1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信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1-06
    南安市信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06 10:0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由南安市信访局编制。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可通过南安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nanan.gov.cn/)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南安市信访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南安市溪美街道柳新路10号楼,邮编:362300,联系电话:0595-86397305,电子邮箱:nananxf@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按照南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以及依法行政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认真部署,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扎实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政府年度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依托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我局对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和编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2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机构职能类信息及信访法律法规信息。

      (二)公开申请情况

      健全我局机关内部沟通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职责主体和信息申请受理、审查、办理、告知、答复等工作环节的具体要求,保证有序衔接。全年接到公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1件次;按要求协助市政府办公室办理申请人公开申请工作1件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新的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完成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工作。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严把政治观、法律观、政策关、保密关和文字关。

      (四)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要求,立足自身实际,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把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逐步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更新完善公开制度、公开指南等内容,提高政务公开业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围绕各项重点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保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对未按规定、不及时执行的科室予以通报。积极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各科室人员定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进行信息公开工作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改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仍有待加强,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涉及信访工作相关文件的发布数量较少。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信访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措施。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安排,及时发布政府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性。二是依托信息公开,让群众更多了解党的信访政策、法规。三是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信息公开有关培训,认真落实政务公开相关要求,进一步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南安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2023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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