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印发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时间:2021-01-06 17:18

    局机关各科室,所属各事业单位、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现将《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印发给你们,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1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由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编制而成的。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中国·南安”门户网站(http://www.nan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安市美林街道府前大道洋美村段,邮编:362300,电话:0595-86382411,电子邮箱:wentiju411@126.com)。

      一、总体情况

      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体现直观性、多样性、行业性、地域性和发展性。依法、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方便群众知情和监督。

      (一)工作总体情况

      2020年,市文体旅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同时,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向市“两馆”送交93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便群众及时查阅,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实时公开我局政府信息。2020年度,通过“中国.南安”政务信息网等媒介渠道按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93份,全文电子化率100%,均按要求及时报送两馆存档。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持续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局暂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工作,明确相关工作管理制度,确保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五)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载体为“中国·南安”政务信息网,该网站由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建设管理。

      (六)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管理的有关制度,并严格组织实施,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推进了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绩效考核体系,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有效推进各项相关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

    +17

    4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5

    +1

    15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5

    0

    4

    行政强制

    2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7024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对政务信息发布意识有待加强、认识不够深。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信息公开不够全面、信息发布格式不够规范、公开渠道比较单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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