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4-0101-2024-00011
- 备注/文号:南文体旅〔2024〕32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15
各相关乡镇:
根据《中共南安市委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2024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通知》(南委〔2023〕78号)要求,为确保2024年全民健身体育设施建设项目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目标:105套全民健身体育设施(健身路径)。
(二)时间:3月份启动,11月份前完成,12月份验收。
二、建设经费及标准
每套健身路径建设2万元;受建单位需提供面积至少100平方米以上的场地,能确保器材集中安置,打造亮点,方便群众就近健身,并在2024年6月底前完成场地的平整(场地平整费用由受建单位自理)。
三、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5月6日。
四、申报对象:
南安市2016年至2023年未申请市级为民办实事健身路径的社区(乡村),本次申报以东、西部乡镇优先全覆盖。
五、保障措施:
1.各相关乡镇要高度重视,按照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要求,明确项目实施中有关部门的职能任务,确保按计划完成;
2.项目选址应合理规划,应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便于群众活动的开放地带。
3.项目建设完成验收后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将项目交由受建单位运营管理。受建单位要根据《南安市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运营和维护管理细则》,建立日常管理制度,依法明确资产性质、产权归属、管理维护要求以及器材种类、数量等事项,要做好资产登记造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并有专人管理。
六、申请程序:
1.5月10日前填写申请表(见附件),由各相关乡镇收集汇总后统一将盖章后纸质材料上报是文体旅局体育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5月份市文体旅局组织人员现场勘察;
3.5月底审核公示;
4.6月份确定建设对象。
七、实施步骤:
时 间 |
项目进度 |
5月10日前 |
申请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
6月份 |
完成选址场地审核和公示 |
5月—6月 |
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器材招标采购工作 |
6月底前 |
受建单位完成项目场地平整工作 |
7月—11月 |
中标企业进行器材安装工作 |
12月31日前 |
完成验收工作 |
联系人:黄丽农(南安文体旅局) 联系电话:86373628, 电子邮箱:86373628@163.com |
七、资金来源:财政统筹。
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4年3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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