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4-0101-2024-00008
    • 备注/文号:南文体旅〔2024〕22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2-23
    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印发南安市文体旅行业2024年安全生产执法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02-23 17:34

    局机关各科室、各所属事业单位,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文体旅企业:

      现将《南安市文体旅行业2024年安全生产执法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4年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安市文体旅行业2024年安全生产执法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持续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持续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动态零,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各类安全生产经营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决定在全市文体旅行业范围内组织开展2024年安全生产执法提升专项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依法治安,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以加强监管执法为主线,在全市文体旅行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提升专项行动。进一步压实各环节安全生产责任,提高精准执法和服务水平,强化源头治理,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有效化解风险隐患,提高执法监管效能,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全市文体旅行业持续平稳发展,为文体旅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二、执法内容

      一是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经由文体旅部门审批的行业开展执法检查。二是依据《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泉州市关于各类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对互联网上网经营场所、文化娱乐场所、旅行社、星级饭店、文博单位、A级旅游景区、评级民宿、游泳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场所、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和非学科类校外艺术体育培训机构等文体旅业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领域检查。三是根据安全生产工作“三个必须”的规定,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督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三定”规定的文体旅部门具有指导服务职责的行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各地根据属地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规定,明确执法范围和重点。

      三、主要举措

      (一)全面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相关科室、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法定职权,突出执法重点,严格开展本行业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严厉查处文体旅领域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要实行执法任务具体化、目标考核指标化,实现事前执法素质“双提升”。在重要时段、重要节点加密执法检查频次,严格执法规范,强化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闭环监管,有效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

      (二)全面执行监管执法规定

      要在文体旅部门职责范围内,重点查处打击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的,停产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等非法行为。重点查处安全管理混乱、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对重大事故隐患置若罔闻、隐患治理不到位等违法行为,集中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切实做到整改一批、处罚一批、关停一批、移送一批、警示一批。

      (三)全面推进曝光违法行为

      完善文体旅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举报电话、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要利用电视、官网、短信、微信等“安全生产执法曝光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加大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曝光力度,扩大惩处教育覆盖面,形成强大震慑力,真正达到“执法一次、触动一片,处罚一家、警示万家”的效果。

      (四)全面开展问题隐患整改

      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按照“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体要求,强化监督检查和监管执法,要突出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逐一列出清单,制定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形成排查、整改、销号“闭环”管理。对事故隐患整改不落实、不及时的,相关科室要及时上报,主动提请当地有执法权限部门,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四个一律”执法措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清零主体责任。

      (五)落实安全生产行刑衔接

      要严格贯彻实施《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在实施安全生产监管中发现的涉嫌危险作业罪、强令冒险作业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等情形,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应急〔2019〕54号)、《泉州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指引》,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移送,坚决杜绝有案不送、以罚代刑等问题。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24日前)。各科室、单位要进行专题动员部署,把动员工作落实本科室、单位每位工作人员,落实到每一家文体旅行业经营单位。

      (二)集中推进阶段(2月24日-11月30日)。各科室、单位要推进执法攻坚行动各项工作落实,认真做好文体旅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考核、安全生产计划执法、联合集中执法等工作。文体旅局将定期评价通报,推动工作落实。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30日-12月31日)。各科室、单位要认真做好执法攻坚行动总结,查摆问题,积极开展执法评估,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执法长效机制,为推进文体旅系统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积累经验。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科室、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正视长期以来安全监管执法“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突出问题,牢固树立“依法治安、从严治安”监管执法理念,把“安全生产执法提升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市文体旅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执法提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科,坚决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人员、经费、装备到位,确保执法行动取得实效。

      (二)细化措施,严格执法。各科室、单位要综合运用全面督查、重点执法、专项执法、联合执法、暗访暗查等多种方式推进执法专项行动,加大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集中挂牌一批重大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行为、取缔一批非法单位、公布一批联合惩戒“黑名单”,通过严格的行政执法倒逼企(事)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科室、单位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通过电视、广播、网站、微信等媒体,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的宣传报道和事故警示教育。应坚持执法办案和普法宣传相结合,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以案普法,达到“执法一家、规范一家、教育一片、带动一片”的效果。要公开安全生产违法举报电话、网站,公开举报有奖政策,广泛进行宣传,发动群众,形成群防群管的社会氛围;对实名举报、反映安全生产违法线索证据确凿的严格查处,同时按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四)加强督促,严肃追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行业开展安全监管执法的情况,加强督查督办、工作指导和调度通报,各科室、单位要及时报送相关工作情况、行政执法数据和典型执法案例,要建立活动台账,及时协调、解决活动中出现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结合全年阶段性工作,对行动开展情况组织督查巡查,定期通报开展和执法数据统计情况,并将开展情况纳入文体旅行业安全生产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考核。

      请各科室、单位于每月4日前报送上月执法统计表(附件2、3);二、三、四季度第一个月4日前将上季度活动开展情况及典型案例、12月24日前将第四季度活动开展情况、典型案例及活动总结报局市场科。

      联 系 人:吴剑辉 86389233

      电子邮箱:nawtx9233@163.com

      附件:1.安全生产执法查处重点事项

      2.全市2024年安全生产执法提升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一)

      3.全市2024年安全生产执法提升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二)

      4.安全生产执法处罚依据清单(通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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