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4-0101-2023-00023
    • 备注/文号:南文体旅〔2023〕143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0-26
    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印发《全市文体旅行业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行动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10-26 14:55

    局机关各科室、各所属事业单位,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各文体旅企业单位:

      现将《全市文体旅行业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推进工作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3年10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全市文体旅行业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

      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推进

      工作专项行动方案


      为细化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全力推动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南安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南消安委〔2023〕3号)、《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印发全市文体旅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南文体旅〔2023〕63号)结合我市实际,从即日起开展全市文体旅行业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推进工作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聚焦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游泳馆、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和文博单位等单位场所,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现阶段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底数,全面推动落实单位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坚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排查重点

      聚焦致灾要素,按照火灾发生发展的规律,将火源电源管理、安全疏散、初期处置等作为排查整治的重点。

      1.火源管理。违规使用明火,动火施工无审批;营业或使用期间,违规动火动焊作业;施工期间未落实现场看护人员,未提前清理可燃杂物和落实安全防护措施;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中各单位动火施工不报告、不审批,不告知其他单位。

      2.电源管理。配电箱(柜)电线连接不规范;违章带负荷拉、合闸;电线电缆未穿管保护,直接穿越易燃可燃材料,开关、插座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照明灯具与可燃物未保持可靠安全距离,未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违规使用未经产品质量认证的大功率电器或移动插排;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违规在室内停放或充电;电化学储能电站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内。

      3.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装饰装修。人员密集场所室内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违规使用聚丙烯、聚乙烯、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材质的易燃可燃材料尤其是塑料绿植,进行装饰装修;违章搭建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建筑;混合生产经营场所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4.安全疏散条件。疏散楼梯数量不足或设置不符合要求;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消防应急广播、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不同独立单位间的分隔占用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不能保证各自独立的疏散楼梯。

      5.防火分隔。未按要求设置防火分区;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墙等损坏严重,不具备防火分隔功能;电缆井、管道井等防火封堵不严密;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内违规设置员工宿舍。

      6.消防设施设备。未按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或水压、水量不能满足灭火需求;未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气体灭火、防排烟等设施,或消防设施系统损坏瘫痪无法正常使用,不具备防灭火功能。

      7.管理责任落实。未严格落实动火施工审批制度、夜间值班制度;未落实全员消防培训、疏散演练;消防控制室人员、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不掌握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保安、宿管员等不熟悉安全出口,不具备组织逃生自救能力;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明确统一管理单位,各单位之间消防安全责任不明晰,没有物业管理单位或明确牵头单位,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等缺乏管理;擅自改变场所火灾危险性定性,如丁戊类厂房用作丙类生产储存、丙类厂房用作甲乙类生产储存,增大火灾危险性。

      8.初期火灾处置。未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或明确初期火灾扑救力量;未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可操作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建立消防联勤联动机制,发生火灾等紧急状况时无人第一时间通知并组织疏散等情况。

      三、检查方式

      (一)指导单位自查整改。各科室、单位要指导督促本行业场所全面落实消防安全法定职责,做好以下四项工作:一是组织集中开展重大隐患的自查自改,重点针对火源、电源管理等8类致灾要素,督促指导企事业单位自评风险、自查安全、自改隐患;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可以通过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方式指导单位开展自查检查。二是组织本行业场所负责人开展一次全面培训,培养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提升单位自查自改能力。三是专项行动期间,各科室、各单位要督促本行业场所每月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自查自改情况(见附件1),隐患整改期间,制定并落实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严防发生火灾。

      (二)深化行业排查检查。各科室、单位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主动履职,发挥条线监管作用,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对企事业单位自查自改情况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联查检查、交叉互查、专家会诊等方式开展实地抽查、集中排查,建立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台账清单(附件2),实行闭环管理,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要对照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重点场所火灾防范风险指南及检查指引,将8类致灾要素融入安全生产标准化2.0版本统筹推动,深入推进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四、步骤阶段

      (一)督促整改(2023年11月底前)。各科室、单位要结合《全市文体旅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南文体旅〔2023〕63号)文件要求,按照时间节点做好动员部署、细化明确消防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重点检查事项,督促企业自查自改和开展部门帮扶,建立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台账,按规定主动报告。聚焦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和检查事项,深入单位场所开展执法检查,依法严格查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对影响公共安全、整改难度大的,联合属地政府齐抓共管。

      (二)总结提高(2023年12月底前)。各科室、单位要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经验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健全完善消防安全治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科室、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把专项行动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检视整改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亲自带头抓,组织会议部署、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统筹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制度建设。各科室、单位要将专项行动与高层建筑、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等专项整治相结合,坚持边整治、边总结,在推进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重点在电气焊作业、保温材料等全链条管控等方面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消防管理制度、治理标准规定,加快推动消防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

      (三)强化考核督导。专项行动工作成效将纳入2023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各科室、单位要根据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整改评判标准,严格组织实施,确保隐患整改消除。要加强督导检查,对问题突出的地区、部门集中督办,发现履责不力、工作敷衍的,严格责任倒查。对明明有重大风险隐患却查不出或查出后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严肃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各科室、单位每月18日前报送一次专项行动推进落实情况(附件2、3),12月18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人:吴剑辉  联系电话:86389233 

      邮箱:nawtx9233@163.com

      附件:1.单位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自查自改登记表

          2.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检查清单

          3.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行动工作统计表

          4.区域、行业或单位重大火灾隐患摸排情况汇总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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