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4-0101-2022-00017
    • 备注/文号:南文体旅〔2022〕77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5-12
    关于举办“青春向党 强国有我”2022年南安市青年歌手大赛的通知
    时间:2022-05-30 09:09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党政办、市直各系统党委、市税务局机关党委、市供电公司党委: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文化工作的重要论述,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引领我市广大青年牢记初心使命,勇蹚转型新路,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的新南安而努力奋斗。经研究,决定举办“青春向党 强国有我”2022年南安市青年歌手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南安市委宣传部

      中共南安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南安市总工会

      共青团南安市委员会

      承办单位:南安市文化馆

      协办单位:水头中骏世界城

      二、比赛时间

      2022年6月1—6日

      三、比赛地点

      水头中骏世界城

      四、参赛要求

      (一)参赛对象

      1.年龄在18—45周岁(1977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的全市各乡镇(街道、开发区)青年歌唱爱好者、市直各系统(税务局机关、供电公司)和非公企业干部职工。

      2.艺术院校的声乐系教师、艺术院团专业演员及唱片公司签约歌手不参加比赛。

      (二)比赛形式

      比赛设乡镇(街道、开发区)、市直各系统(税务局机关、供电公司)和非公企业两大类别,乡镇(街道、开发区)、市直系统(税务局机关、供电公司)类设民族、美声、通俗三个组别,非公企业类设普通话、闽南语两个组别。演唱形式为独唱,采用播放伴奏音乐,也可自带乐器进行伴奏,伴奏音乐由选手自备。为确保比赛规范和公平,选手在比赛中不能使用伴舞。

      (三)曲目要求

      参赛作品要求主题鲜明,旋律优美,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歌颂党、歌颂祖国,反映新时代各行业良好的精神风貌为主题,内容健康向上。初赛和决赛参赛曲目可重复。鼓励创作演唱以歌颂南安、赞美南安、具有南安地域特色的原创歌曲,届时评委将酌情给予加分。

      五、赛程安排

      比赛分海选、初赛、决赛三个阶段:

      (一)海选阶段

      由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党委(党工委)、市直各系统(税务局机关、供电公司)党委自行组织选拔,最后推荐1—3名选手参加初赛。非公企业单位推荐1名选手参加初赛。

      (二)初赛阶段

      按照得分高低,初赛按类别和组别比例进入决赛。初赛如遇到得分相同的情况,则共同进入决赛,决赛名额随之修改。非公企业单位按归属乡镇(街道、开发区)参加初赛场次。

      1.初赛第一场

      参赛对象:省新镇、英都镇、翔云镇、蓬华镇、码头镇、向阳乡、乐峰镇、洪濑镇、丰州镇、官桥镇、石井镇、雪峰开发区

      抽签时间:6月1日下午6:00

      比赛时间:6月1日下午6:30

      2.初赛第二场

      参赛对象:东田镇、仑苍镇、眉山乡、金淘镇、诗山镇、九都镇、罗东镇、梅山镇、洪梅镇、康美镇、霞美镇、水头镇

      抽签时间:6月2日下午6:00

      比赛时间:6月2日下午6:30

      3.初赛第三场

      参赛对象:市直各系统(税务局机关、供电公司)党委、溪美街道、柳城街道、美林街道

      抽签时间:6月3日下午6:00

      比赛时间:6月3日下午6:30

      (三)决赛阶段

      比赛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各若干名(视实际报名人数确定), 并颁发奖牌、证书、奖金。

      1.非公企业类

      抽签时间:6月6日下午2:00

      比赛时间:6月6日下午2:30

      2. 市直系统(税务局机关、供电公司)、乡镇(街道、开发区)类

      抽签时间:6月6日下午6:00

      比赛时间:6月6日下午6:30

      六、比赛规则

      1.初赛和决赛中,选手演唱作品的时长不可超过4分钟(含前奏、间奏、结束音乐)。

      2.初赛和决赛的比赛结果将在每场比赛结束后现场公布,比赛结果以评审委员会评判为准。

      3.参赛者应根据规定的时间到达比赛场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七、评分办法和标准

      比赛采用十分制,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演唱原创歌曲将酌情给予加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歌曲内容健康向上,能够体现一定的专业水准。(3分)

      2.音色统一,气息流畅,咬字、吐字清晰。(3分)

      3.作品完整,情感投入到位,艺术感染力强,在歌曲处理上有自己的独到之处。(4分)

      八、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5月26—27日

      2.报名地点:南安市文化馆四楼业务室

      3.请各推荐乡镇(街道、开发区)、市直系统(税务局机关、供电公司)党委、非公企业单位及时通知参赛选手填好纸质版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表须由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市直系统(税务局机关、供电公司)党委、非公企业单位审核盖章,并附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彩色照片1张(粘贴在报名表上)。

      4.选手自备MP3格式的伴奏音乐,存入U盘内,并注明姓名、参赛类别、组别、参赛场次及参赛曲目。

      5.纸质报名表及U盘(保存伴奏音乐)由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党委(党工委)、市直各系统(税务局机关、供电公司)党委统一收集报送,不接受个人单独报名。各非公企业先将报名材料提交归属乡镇(街道、开发区),再由乡镇(街道、开发区)一并报送。

      6.选手可使用本次歌手大赛LED主题背景,亦可自备LED背景(格式待定),存入U盘,于比赛当天抽签结束后拷贝给音控人员。LED背景上不得体现参赛选手个人信息。

      7.咨询电话:86380100

      九、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1.请参赛选手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安装闽政通APP生成“福建健康码”。

      2.在比赛现场检测处,请提前准备好本人动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福建健康码”。体温异常人员将被安排在留观室暂时隔离观察,并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范处理。

      附件:《“青春向党 强国有我”2022年南安市青年歌手大赛报名表》

     

     

     中共南安市委宣传部 中共南安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南安市总工会

      共青团南安市委员会

      2022年5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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