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6-0101-2025-00017
- 备注/文号:南卫〔2025〕83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13
南安市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康复院:
根据《南安市卫生健康局关于组织对市直公立医院院长(书记)2024年度目标责任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南卫〔2024〕146号)文件要求,市卫健局连同市财政、人社、医保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绩效考核组,根据市直公立医院院长、书记2024年度的目标责任述职报告、自评报告等,以各单位后台数据为主,通过现场核查、查阅文件资料、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核实报表数据等方式进行,按照绩效考核办法和考核评价细则,并结合日常运行监测情况、平时工作、各有关部门组织的不定期抽查情况和上级业务指导单位、社会公众满意度情况,对各个项目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现将考核结果汇总通报如下:
一、考核成绩
南安市医院院长(书记)2024年度绩效考评原始成绩89.12分,单列加分项目5分,总分94.12分,为良好等次;
南安市中医院院长(书记)2024年度绩效考评原始成绩92.96分,单列加分项目4.6分,总分97.56分,为优秀等次;
南安市妇幼保健院院长(书记)2024年度绩效考评原始成绩89.99分,单列加分项目5分,总分94.99分,为良好等次;
南安市康复院院长(书记)2024年度绩效考评原始成绩95.90分,单列加分项目无,总分95.90分,为优秀等次。
请各市直公立医院认真对照考核方案和考核成绩,对本单位各项工作进行梳理,对考核现场反馈的存在问题及薄弱的短板项目进行整改,市卫健局将把改进情况作为下一轮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考核结果运用
1.院长(主任、书记)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与院长薪酬、任免、职称评聘、奖惩等挂钩。并视同医院绩效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工资总额、医院评审评价及单位工作人员薪酬、任免、职称评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奖惩等挂钩。
2.市直公立医院院长、书记根据考核结果确定目标管理绩效年薪,扣除已预发部分后予以结算,多还少补,所需金额由市财政全额承担。
附件:1.市直公立综合医院院长(书记)2024年度绩效考核汇总表
2.市妇幼保健院院长(书记)2024年度绩效考核汇总表
3.市康复院院长(书记)2024年度绩效考核汇总表
南安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6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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