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6-0101-2025-00003
- 备注/文号:南卫〔2025〕8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2-11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单位:
根据《南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健康体检方案》(泉医保南安〔2023〕18号)文件精神,鉴于泉州昌财医院(福建昌财医院)被确定为三级医疗机构,取得健康体检资质,为进一步推进健康体检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决定将泉州昌财医院(福建昌财医院)增设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健康体检定点体检机构。
南安市卫生健康局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南安分局
中共南安市委组织部 南安市财政局
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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