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6-0101-2024-00033
- 备注/文号:南卫〔2024〕153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0-16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九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基层〔2023〕35号),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同意,现将《南安市关于进一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安市卫生健康局 中共南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南安市财政局 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南安分局 南安市疾病预防控制局
(南安市卫生健康局代章)
2024年10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安市关于进一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九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闽卫基层〔2023〕3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市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县域医共体”)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25年底,我市县域医共体达到国家紧密型评判标准。到2027年底,县域医共体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进一步巩固,县乡村三级协同更加高效,县域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医保基金县域使用效能明显提升,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坚持政府主导,完善县域医共体管理体制
1.健全推进机制。建立由市委领导、政府主导,机构编制、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医保、药监等部门及乡镇、街道和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参与的县域医共体建设推进机制,由市委书记担任召集人,推进机制日常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局承担,完善支持政策,落实监管责任,压实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管理、服务责任。〔责任单位:市人民政府,市委编办,市卫健局、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泉州医保局南安分局、市场监管局〕
2.完善县域医共体布局。我市县域医共体为“南安市总医院”(以下简称“市总医院”),以市医院为主,联合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泉州市光前医院发挥各自学科优势作为总医院牵头医院,规划市医院(联合妇幼保健院)、市中医院、光前医院、南侨、海都、洪濑等6个片区诊疗中心,下辖23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泉州滨海医院及全市各村(居)卫生所(卫生室、卫生服务站等),实行一体化、网格化管理,差异化发展。妇幼保健院等各成员单位法人资格、机构名称、防治结合功能定位等原则上保持不变。运行条件成熟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皮肤病防治院)、市康复院、盐务局医院及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民营医院可申请加入市总医院;可结合实际情况,调整片区诊疗中心或片区成员单位;如个别牵头医院、诊疗中心条件成熟的,可再拆分另行组建其他总医院。〔责任单位:市卫健局〕
3.建立县域医防协同机制。建立健全县域医共体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服务融合和资源信息共享等协同机制,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市妇幼保健院分别牵头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技术指导、业务培训、业务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工作。疾病预防控制及妇幼保健专业人员参与指导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选派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和精神卫生专业人员担任“公共卫生专员”,驻点指导医共体各成员单位。〔责任单位:市卫健局〕
4.加强城乡联动和乡村一体化。根据功能定位和差异化发展需求,重新规划布局市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学科设置,整合资源、突出特色、协同发展,力求各学科更精细化、特色化。强化内部管理,加强重点临床专科建设,做强牵头医院重点学科,提升“看大病”能力。同时,以县域医疗技术中心和专科联盟为纽带,打造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总医院整体服务和管理能力;引导优质资源有效下沉到基层,有效带动镇、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发展,推动基层分院“一院一品、一院多品”特色专科建设,打造“特色小院”。其中:市医院主要牵头负责全市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和疑难复杂疾病诊疗服务等;中医院主要牵头发展全市中医药和慢性疾病康复等特色专科;妇幼保健院主要牵头发展全市妇幼保健等专科;光前医院主要负责肿瘤患者诊疗服务等。市总医院各牵头医院和各片区诊疗中心要通过“科包院”、联合病房、培训指导、县域巡回医疗等形式向乡镇(街道)常年派驻临床、管理人才,乡镇卫生院负责到村开展巡诊服务。要确保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1名牵头医院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派驻常年服务,派驻的周期原则上不少于半年,乡镇卫生院对医疗服务需求比较大的行政村,适当增加派驻力量。深化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通过巡诊、移动医院、派驻和邻村卫生室延伸服务等方式实现村级医疗卫生服务覆盖,逐步将公办村卫生室转为乡镇卫生院延伸举办的村级医疗点,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责任单位:市卫健局〕
(二)优化资源配置,规范县域医共体内部运行管理
5.完善内部决策机制。完善市总医院章程,健全内部组织架构,建立健全各牵头医院、片区诊疗中心和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定期协商的议事决策制度。加强市总医院党组织建设,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市卫生健康局的班子成员可兼任市总医院党委书记,理顺党委与行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程序和规则,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选强配齐市总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中要有成员单位代表,市总医院分设党委书记、院长,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可根据工作需要设专职副书记;设立总医院纪委,纪委书记按总医院副职配备;设总医院总会计师,为总医院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总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和成员单位科级干部由市卫生健康局提名,市委管理;成员单位科级以下班子成员由市总医院党委提名,报市卫健局党组审核任命;内设机构的其他人员由总医院党委管理。〔责任单位:市卫健局〕
6.强化绩效考核。市卫健局要组织相关部门制定总医院及市直公立医院年度任务目标和绩效考核指标,每年开展绩效考核,将考核结果与总医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总会计师以及市直公立医院院长(书记)任免、薪酬、奖惩以及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医保基金支付、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等挂钩。要建立健全以资源下沉为导向的内部考核激励机制,考核指标要向资源下沉、巡诊派驻、家庭医生签约、成本控制等方面倾斜。制定医保基金结余留用收入、绩效工资等在各成员单位的分配方案,明确医保基金结余留用收入、合理超支分担在成员单位的分配比例。市总医院应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评价评审体系。〔责任单位:市卫健局、财政局、人社局、泉州医保局南安分局〕
7.加强内部统一管理。依托牵头医院组建总医院人力资源、财务、医保等管理中心。人力资源中心要统筹各成员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实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薪,促进人员合理流动,优先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需要,确保基层全科医生、中医师、公共卫生医师、药师等按要求配备到位。财务中心要实行各成员单位单独设账,建立财务统一管理体系,条件成熟时可实行统一账户管理。加强总医院内部经济运行分析,严格内审管理,合理控制成本,提升总医院精细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卫健局、财政局、人社局、泉州医保局南安分局〕
8.强化服务质量管理。依托牵头医院组建医疗质控、药品(耗材)等管理中心。医疗质控中心要强化各成员单位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统一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人员培训、质量控制等标准,完善查房、病案管理、处方点评、机构间转诊等工作流程和标准,加强检查检验、疾病诊断质量监测评价。药品(耗材)中心要制定总医院药品(耗材)统一管理相关制度,从药品(耗材)的供应、存储、使用、监管等全链条加强药事(耗材)管理,制定市总医院统一用药目录,实行统一采购配送,根据省药品采购相关政策由医保部门统一支付货款。建立缺药登记和配送制度,推动各成员单位间医保处方自由流动。〔责任单位:市卫健局、泉州医保局南安分局、市场监管局〕
(三)完善服务功能,提升县域医共体整体服务能力
9.完善资源服务共享。完善总医院牵头医院及片区诊疗中心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诊断、消毒供应、远程会诊等辐射基层机制,将远程医疗延伸到乡村。依托牵头医院组建县域肿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创介入、麻醉疼痛诊疗、重症监护等临床服务中心。整合总医院各成员单位现有资产,按规定程序对总医院各成员单位资产统筹调拨。建立总医院信息数据管理中心,加强数据互通共享和业务协同,推动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技术在县域医共体内的应用。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将法定传染病、食源性疾病等报告融入市医共体信息一体化系统,实现在医生工作站自动生成信息按程序报告。〔责任单位:市卫健局〕
10.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市中医院要统筹全市中医药服务资源,推进完善“中医联盟”建设,加快推进市中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共享中药房及中药配送服务项目建设,鼓励各牵头医院、片区诊疗中心建立中药饮片供应中心。推进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康复、人才培养、中医药健康宣教等工作,加强对基层医药知识、技能培训和适宜技术推广,指导基层加强“中医馆、中医阁”建设。拓展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应用,推广完善慢病“三师共管”模式,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在治未病、疾病诊疗和康复等方面重要作用,不断提升中医医疗服务质量。 〔责任单位:市卫健局〕
11.提升重大疫情应对和医疗应急能力。健全传染病监测预警机制,严格落实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和发热门诊、哨点医院等监测任务。依托市医院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急危重症一体化管理模式,完善急救网络,合理设置基层急救站,强化对基层成员单位的指导,提升基层重症、危重症识别和急救能力,畅通绿色转诊通道。加强基层医疗应急小分队建设,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机制。〔责任单位:市卫健局〕
12.拓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市医院、中医院要设立全科医学科,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平台,依托村居(社区)网格,扩大做实一般人群和重点人群签约服务。建立健全家庭医生对居民首诊制度,开展家庭病床服务,跟踪转诊患者治疗过程,做好接续服务。健全家庭医师签约制度,积极推行“三师两员”(全科医师、专科医师、健康管理师和乡村医生、人口健康助理员等)团队服务。总医院牵头医院和片区诊疗中心在专家号源、住院床位和预约检查等方面预留20%以上的资源优先保障患者转诊。〔责任单位:市卫健局、泉州医保局南安分局〕
13.创新医防融合新模式。依托总医院牵头医院组建健康管理中心,完善总医院公共卫生责任清单,明确牵头医院、片区诊疗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责,结合疾病筛查、随访等为群众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强化临床医生医防融合服务意识,把预防融入临床诊治全过程。采取分类、分级、分片、分标管理模式,实现慢病全程管理服务,提高干预效果,有效控制疾病的发生发展水平,促进预防和治疗的有机结合;通过举办医防融合交叉培训、开展慢病筛查、推广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开展健康宣传教育、开设健康教育网络直播平台、推行医疗处方和健康处方的“双处方”机制和探索试点医疗处方、运动处方、饮食处方、心理处方和疫苗处方“一病五方”制度,推进“三师共管”慢病诊疗模式等行之有效的医防协同、医防结合措施,对辖区内重点人群实施全面主动健康干预,采取多种形式为服务对象提供健康教育服务,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探索医保基金和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统筹使用,推动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的有效衔接。 〔责任单位:市卫健局、财政局、泉州医保局南安分局〕
(四)加强部门协同,完善县域医共体支持政策
14.落实政府投入保障责任。市委、市政府要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投入政策,落实对乡村医疗卫生发展建设主体责任,根据发展建设规划足额安排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对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等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政府新增财政卫生健康支出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适当倾斜。探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由总医院牵头医院打包管理。预算内投资对县域医共体内符合条件的项目加大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改局、卫健局〕
15.优化人事编制和薪酬管理。 在编制使用、人员招聘、人事安排、绩效考核、职称聘用等方面赋予总医院更多自主权。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使用实行人员总量控制备案制管理,牵头医院研究提出编制使用需求方案,报市卫健局审核,经市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后实施。总医院要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县管乡用”,乡村医生“乡聘村用”。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合理确定内部薪酬结构,注重医务人员的收入稳定和有效激励,在内部薪酬分配时向群众急需且人才短缺专业或下沉下乡的医务人员倾斜。统筹平衡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和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绩效工资水平,合理调控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间人员收入差距。推进各成员单位党政负责人实行年薪制。〔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社局、财政局、卫健局〕
16.完善医保支付政策。对总医院实行医保基金总额付费,与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或按病种分值(DIP)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相衔接,加强医疗费用增长率、医保报销比例、县域内就诊率、基层就诊率、县域内基金支出比例、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基金占比等方面的考核,完善市总医院“总额包干、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结余资金纳入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收入,明确合理超支分担界限。对适宜基层开展的部分病种,逐步探索不同层级医疗机构同病同付。落实不同层级医疗机构实行差别化支付政策,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在医共体内取消医保二次起付线,合理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基金支付总额。强化总医院医保基金使用内部监管责任。〔责任单位:泉州医保局南安分局、市卫健局〕
17.加强医疗保障政策协同。要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统筹支持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对换药、注射、输液、采血等均质化程度高的医疗服务项目,可实施县域同城同价。合理调整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与医保基金统筹能力和患者承受能力相衔接。医保报销目录增设中医康复治疗、安宁疗护等农村地区适宜卫生服务项目,简化申报流程,逐步提高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性收入占比。落实“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政策,促进互联网诊疗、远程会诊等医疗服务向基层延伸。〔责任单位:泉州医保局南安分局、市卫健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推动。要把县域医共体建设作为推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和分级诊疗的有力抓手,市卫健局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经泉州市卫健委审核汇总后,报省卫健委备案。
(二)开展监测评价。坚持强县域、强基层的目标导向,市卫健和医保部门要按照紧密型、同质化、控费用、促分工、保健康的发展要求,突出乡村诊疗量占比持续提升结果导向,按照县域医共体建设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年度监测评价,加强数据分析,客观评价县域医共体运行成效,形成责任、管理、服务、利益共同体。
(三)积极宣传引导。要及时总结提炼我市的县域医共体建设经验做法,宣传进展成效和先进典型;加强相关政策培训和解读,促进各地互学互鉴。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调动各方积极性和主动性,最大限度凝聚共识,为我市县域医共体建设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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