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6-0101-2023-00017
    • 备注/文号:南卫〔2023〕47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05
    南安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2023年南安市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23-05-05 16:32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社会事务办(社会治理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

      根据《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泉州市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泉卫职健函〔2023〕12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23年南安市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南安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5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3年南安市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要点

      围绕南安市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促进用人单位强化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健康培训、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等工作,努力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发生,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今年底前70%的纳入治理用人单位要完成治理工作,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列出年度治理计划,加快推进超标因素治理整改进度,落实专项治理工作任务,适时总结推广危害治理先进典型的经验和做法。市卫监所要结合年度监督执法工作,对石材加工、陶瓷制造和化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用人单位治理完成情况开展抽查核实。

      二是强化职业健康监督执法工作。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市卫监所要采取重点督查、双随机抽查、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重点对近3年新发职业病病例、职业病危害浓度(强度)超标的,未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培训及未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未开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定期检测等用人单位开展监督执法检查。积极推进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试点工作,根据《南安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试点工作的通知》(南卫〔2022〕168号)要求,今年全市各乡镇(街道)至少有5家用人单位完成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评估,其中官桥镇、水头镇、石井镇至少完成30家。泉州市卫健委将参加泉州市安委会对各县(市、区)安全巡查工作,重点对职业健康工作进行巡查,并对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职业健康执法情况进行督察。

      三是严把职业病危害源头关。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市卫监所要强化对新、改、扩建项目落实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措施的监督管理,主动加强与发改、工信等部门信息交流,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应第一时间督促建设单位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护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

      四是认真完成职业病防治项目任务。市疾控中心要认真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放射卫生监测等监测任务以及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素养监测等,保质保量完成监测任务并及时上报监测结果。

      五是强化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培训。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培训工作,实施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机构、进乡村、进社区”工作,依托各类媒体平台,广泛普及职业健康法规知识。要积极组织辖区内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上岗前及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培训,并督促用人单位对本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培训。

      六是持续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第三届职业健康传播作品征集、“职业健康达人”评选及“健康企业”创建等活动,推动职业健康保护行动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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