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6-0101-2022-00020
    • 备注/文号:南卫〔2022〕8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5-27
    南安市卫健局 南安市财政局 南安市教育局 南安市妇联关于印发南安市2022年“持续实施呵护母婴健康工程”适龄女性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接种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5-27 17:20

    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妇联,各医疗卫生单位、有关学校:

      现将《南安市2022年“持续实施呵护母婴健康工程”适龄女性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接种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安市卫生健康局 南安市财政局

      南安市教育局 南安市妇女联合会

      2022年5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安市2022年“持续实施呵护母婴健康工程”适龄女性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接种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泉州市卫健委、教育局、财政局、妇联关于印发<泉州市适龄女性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接种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泉卫妇幼〔2022〕20号)《泉州市卫健委关于做好2022年市为民办实事实施“持续呵护母婴健康工程”“提升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力”项目的通知》(泉卫妇幼函〔2022〕9号)要求,为助力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健康南安建设,自2022年起实施“持续实施呵护母婴健康工程”适龄女性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以下简称“HPV疫苗”)接种项目。为保障今年度疫苗接种任务顺利完成,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以《健康南安2030行动纲要》为指引,进一步加强宫颈癌预防,降低患癌风险,提高“早接种、早保护”的意识和适龄人群对宫颈癌疾病及其预防控制相关知识的认知水平。加速控制宫颈癌疾病发病率,切实保障女性身体健康,力争2025年实现全市适龄女性60%完成HPV预防性疫苗全程免疫。

      (二)具体目标

      1.受种对象及家长宫颈癌防控知识(含疫苗接种)知晓率≥90%。

      2.到2025年,适龄女性HPV疫苗接种率≥60%。

      二、实施范围及对象

      具有南安市学籍或户籍、未接种过HPV疫苗且年龄在13周岁-14周岁半的女性。

      三、接种原则

      (一)财政补助免费接种原则:2022年实施泉州市级为民办实事800名适龄女性免费接种二价HPV疫苗试点项目;HPV疫苗费用(含存储、运输、配送等费用)和接种服务费用(含耗材等)按泉州市级为民办实事项目要求执行,其中泉州市补助28.7万元,我市财政按1:2配套经费57.4万元。

      (二)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属地责任,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协调推进有关工作。

      (三)知情同意自愿原则:在充分告知学生及家长宫颈癌防控和HPV疫苗接种的相关知识与政策的前提下,实行知情、同意、自愿接种。

      四、组织实施

      (一)准备阶段

      1.组织宣传发动及人员培训。要加强对接种点及学校相关人员、学生及家长关于HPV疫苗接种相关知识及政策的宣传和培训,包括HPV 疫苗接种必要性、宣传动员、组织实施、疫苗及接种管理、信息登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以下简称“AEFI”)监测和处置等。市妇幼保健院、市疾控中心负责制作宫颈癌防控和HPV疫苗接种科普宣传材料,并加强对基层HPV疫苗接种工作的业务指导与质量控制管理工作。

      2.依法组织疫苗采购。市疾控中心根据省疾控中心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定的中标产品和价格,根据需求量按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方式及中标价格进行采购,采购后供应给指定接种单位。市疾控中心、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接受委托配送疫苗的企业应当遵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保证疫苗质量。

      3.制定实施细则及接种流程。承担接种任务的乡镇(街道)要根据项目任务数量安排(见附件4),制定实施细则,细化工作流程,确定具体接种时间、各阶段工作时间节点,落实预防接种点,明确辖区各部门、各单位职责分工。

      4.统计接种人数。市教育局根据项目指导数,组织统计我市各学校自愿接种二价HPV疫苗的适龄女性并登记造册,发放知情同意书(见附件1、2),汇总接种人数报市疾控中心,同时反馈给市卫健局。市卫健局根据接种人数和就近接种原则,优先指定人员配备充足、有较好医疗救护条件且具备疫苗接种资质的接种点负责疫苗接种工作。

      (二)实施阶段

      1.确定接种时间,做好接种准备。5月底组织接种第一剂次疫苗,9-11月组织接种第二剂次疫苗,接种对象首剂接种年龄应不满14周岁半。接种时,接种对象及监护人需携带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凭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现场登记接种。项目范围内的无学籍有意愿接种的适龄女性,由监护人陪同到接种点实施接种。不推荐HPV疫苗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要避免人员拥挤聚集,确保有充足的场所用来候诊和接种后观察30分钟。

      2.做好应急预案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处置工作。各接种单位要认真制定HPV疫苗接种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加强技术指导,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HPV疫苗接种工作要求规范开展接种工作。预防接种工作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并进行健康状况询问与医学建议(附件3)。一旦发生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要根据《全国AEFI监测方案》等有关技术要求,做好监测、报告、调查、诊断和救治等处置工作。

      对严重或群体性AEFI,要在沟通解释的基础上,积极妥善予以处置,要遵循“先临床救治、后调查诊断”的原则,做到早期、规范、系统救治。

      (三)总结阶段

      1.做好经费结算。各接种点应及时将接种人员信息录入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并按月整理接种数据,报至市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汇总后报至市卫健局、泉州市疾控中心,并以此数据作为经费拨付凭据。

      2.做好总结评估。市卫健局将联合教育、财政、妇联等部门动态跟踪项目实施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在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进。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相关乡镇(街道)要充分认识宫颈癌疫苗接种项目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这个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其作为践行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工作内容,压实工作责任,做好统筹协调,确保项目取得成效。同时,要定期开展项目评估和项目总结,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全面推进宫颈癌疫苗接种工作,不断提高接种率。

      (二)明确职责分工

      1.有关管理部门。卫健部门牵头负责全市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包括制定方案、宣传动员、疫苗接种实施等;教育部门牵头负责学校组织动员等工作,包括对学生及家长的宣传动员、受种对象信息采集,组织受种对象到接种点接种疫苗。财政部门负责落实经费保障工作。妇联负责无学籍适龄女性家庭以及社会宣传等。

      2.疾控、医疗卫生机构。市疾控中心做好疫苗采购、分发、接种数据收集及汇总统计、接种技术指导、AEFI监测与处置等相关工作。市总医院各片区诊疗中心负责HPV疫苗接种医疗保障等工作,一旦发生AEFI等事件,立即按照应急预案做好医疗救治等工作。市妇幼保健院牵头组织科普宣传及扩展培训。各接种点负责疫苗规范接种、信息登记、接种数据上报、宣传沟通等工作。

      (三)组织广泛宣传

      卫健、教育、妇联等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做好宣传工作,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特色优势,广泛开展 HPV 疫苗接种相关健康知识宣传,形成合力,扩大项目影响力。

      市卫健局医政医管科联系人:钟金伶,电话:86382420,邮箱:nawjyz2019@126.com

      市教育局体卫艺科联系人:尤毓清,电话:86367827

      市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联系人:胡四群,电话:15880960857、

      68991837,邮箱:nacdcyj@126.com

      附件:1.学年适龄女性二价HPV疫苗接种登记表

      2.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

      3.健康状况询问与医学建议

      4.2022年泉州为民办实事适龄女性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接种项目任务分配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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