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6-0101-2021-00115
- 备注/文号:南卫〔2021〕173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0-19
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各民营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明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和具体标准,促进行政处罚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合理性,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共南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开展行政裁量基准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南委法办〔2021〕17号)要求,现将《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第一版)>的通知》(泉卫政法〔2021〕86号)转发给你们,今后将以《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第一版)》作为我局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具体标准,原《南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修订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的通知》(南卫计〔2018〕161号)同时废止。
附件:《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第一版)>的通知》(泉卫政法〔2021〕86号)
南安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10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第一版)》的通知
泉卫政法〔2021〕86号
各县(市、区)卫健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市卫生计生执法支队,委机关各科室:
根据《行政处罚法》《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卫生健康工作实际,我委组织制定了《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第一版)》。经研究,现印发实施,请结合工作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1.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第一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第一版)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4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第一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1. 《传染病防治法》
2. 《疫苗管理法》
3.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4. 《执业医师法》
5. 《中医药法》
6. 《献血法》
7.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8. 《食品安全法》
9. 《尘肺病防治条例》
10.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1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12.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13.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14. 《艾滋病防治条例》
15.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16.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17.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18.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19.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20.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21.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22.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
23. 《护士条例》
24.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25. 《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26.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27.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28. 《放射事故管理规定》
29.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30.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31.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32. 《消毒管理办法》
33. 《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34. 《处方管理办法》
35.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36. 《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
37.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38.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39.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40. 《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
41. 《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42. 《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
43. 《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
44. 《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
45. 《福建省爱国卫生条例》
46. 《福建省公民献血条例》
47. 《福建省遗体和器官捐献条例》
48. 《福建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条例》
49. 《福建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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