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6-0101-2020-00099
    • 备注/文号:南卫函〔2020〕49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0-23
    南安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南安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闭会期间第314号建议的答复函
    时间:2020-10-23 17:26

    郑文呈代表: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单位的关心!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卫生部门、一线医务人员财政拨补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全市公立医院医疗收入普遍下降,刚性支出不断增加,疫情防控经费不足,为不影响医疗单位防控疫情工作和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单位经济困难,市卫健局、财政局及时下达2020年人员经费和专项经费予以补助,2020年下达基层医疗机构卫技人员补助经费617.13万元,医疗单位疫情防控一次性绩效工资525万元,基层医疗单位人员经费补助4280万元,基层医疗单位增量绩效补助969.93万元。

      财政部安排我市抗疫特别国债2000万元,其中拨付省新卫生院购置救护车经费20万元。我市省新镇卫生院扩建工程、洪梅镇卫生院病房楼、石井成功医院新址迁建等项目列为市委、市政府2020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单位,财政分别给予补助100万、50万、200万元。市财政及上级财政部门还拨出600多万元补助市医院传染病区建设和南侨、洪濑、海都、疾控中心、中医院等建设核酸检测实验室。

      医疗物资保障是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关键,为充分保护好医务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各级财政部门及时下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补助资金2500多万元,用于全市医疗机构物资费用采购,切实加强防护物资保障,关心关爱基层和一线医务人员,为奋战在一线的医务人员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同时,为落实关心关爱措施,南安市制定出台了切实保护关心爱护一线医务人员的十二条措施,在薪酬待遇、人事政策、子女就学、个人防护、生活保障、政治关爱等方面给予倾斜照顾。并组织相关部门走访慰问一线医疗队员家属,及时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解除医务人员的后顾之忧。

      目前我市各医疗单位运转基本稳定,随着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的推进,各级政府对医疗卫生工作越来越重视,财政部门对医疗单位的投入将会逐步增加,我市医疗卫生单位将会更加健康稳定发展。

     

      分管领导:陈青山

      经办人员:陈海强

      联系电话:13905958406

                                  南安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10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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