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6-0101-2020-00020
    • 备注/文号:南卫〔2020〕55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4-01
    南安市卫生健康局 南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医校结对合作防控疫情的通知
    时间:2020-04-01 16:51

    各乡镇(街道)卫计办、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各学校:

      为指导学校完善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校园,确保高三年级2020年春季学期顺利开学,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卫健委《关于开展高三年级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评估的通知》、南安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中小学开学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卫健局、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高(完)中校开展医校结对合作,防控疫情输入校园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根据学校复学开学疫情防控工作安排,由高(完)中校所在地医疗机构“一对一”结对合作(详见附件),每家医疗机构

      指派两名业务能力强、专业水平高的医师结对指导学校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2.指导医师分A、B角,A角医师侧重指导学校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救援,指导学校开展入校师生健康管理、体温监测、个人卫生消毒和防护,发热、咳嗽等肺炎症状病人排查、转诊处置等,开展卫生健康知识、医疗救治常识宣传培训;B角医师侧重协同学校做好传染病防治和防控疫情应急演练,开展公共场所全面消杀整治,学校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宣传和培训。

      3.学校复学开学初期,指导医师要到学校开展疫情防控现场业务指导,参与学校疫情防控会商会,对学校部署防控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指导学校校医、防疫专管员规范防疫措施,落实疫情报告、健康管理及晨午检等制度,提升学校疫情防控处置能力,确保安全、平稳、有序复学开学。学校复学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进后,学校校医、防疫专管员应为主承担日常防疫措施落实,指导医师不定期到校督促指导。

      附件:医校结对合作安排表

     

     

     南安市卫生健康局 南安市教育局

      2020年4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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