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9-0101-2020-00049
    • 备注/文号:南人普办〔2020〕12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统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0-09
    南安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南安市委宣传部关于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0-12 15:57

    各乡镇(街道)、雪峰开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各单位: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即将进入清查摸底和入户登记阶段,为切实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宣传动员工作,使广大普查对象积极配合人口普查,如实申报普查资料,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社会氛围。根据《南安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南安市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南安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南人普办〔2020〕1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宣传方式

      按照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紧密围绕人口普查的中心工作,突出各阶段宣传重点,充分利用宣传栏、大型LED屏、LED滚动屏、终端显示设备、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领域,通过张贴悬挂宣传海报、横幅,滚动播放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视频、音频,出动宣传车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为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宣传要求

      1.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这次人口普查对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重要意义,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充分利用好现有的宣传资源,通过张贴悬挂标语口号和宣传海报,滚动播放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视频,微信公众号推送人口普查内容等形式,助力10月份人口普查宣传月。

      责任单位:各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各乡镇(街道)、雪峰开发区

      2.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发动所辖医院、企业、银行、邮政、电信、酒店、宾馆、商铺等单位以及大型商超、农贸市场、客运场站、公交站点、行政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载体做好人口普查宣传,提高我市人普宣传工作的层次和影响力,共同在全市范围内掀起声势浩大的人口普查宣传高潮。

      责任单位:发改局、工信局、商务局、住建局、卫健局、自然资源局、交通局、邮政局、城管局、文体旅局、行政服务中心

      3.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在主干道入口、主要街道、公园广场等人流量大的重点场所、重要部位的显著位置上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广告牌、大屏LED播放人普宣传视频、广播播放人普宣传音频、出动宣传车等加强宣传,并发动各村(居)利用横幅、海报、一封信、村级广播喇叭等做好人普宣传工作。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雪峰开发区

      4.南安电视台、海丝商报社以及全市新媒体矩阵要积极配合做好宣传报道,主动与市人普办、宣传部对接,及时宣传报道我市人普重要会议、工作进展情况以及人普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事迹;要主动设置采访议题,积极对接上级媒体,把我市亮点工作推送出去,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责任单位:融媒体中心、海丝商报

      5.各学校要充分发挥学校优势,结合学校自身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宣传人口普查的意义、目的和做法,引导学生向其亲属、朋友宣传人口普查的重要性。中小学要采取多种形式普及普查知识;高等院校在做好普及知识的同时,要主动配合当地普查机构,面向社会开展宣传活动。10月底前,要组织学生上好有关人口普查知识的一堂课,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营造有利于开展人口普查工作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教育局

      三、其他事项

      1.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口号、海报图片、音频、视频等宣传素材已上传至公共邮箱:napcb86382202@163.com,密码:pcb123;请各单位自行下载用于人普宣传。

      2、请各单位10月13日前派人到市政府旧科技楼一楼统计局农村科(政府大门右手边保安室旁)领取人普宣传海报。

      3.人普期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于10月30日之前将本单位宣传活动情况(文字、图片)报送至市人普办邮箱:natj6382202@126.com。

      

     

    南安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南安市委宣传部  

      2020年10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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