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9-0101-2020-00043
    • 备注/文号:南人普组〔2020〕8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统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9-15
    南安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南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9-28 16:20

    各中学、中心小学、市直学校: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国务院决定开展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为切实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部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国人普办〔2020〕25号),请全市各学校认真配合当地普查机构做好人口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提高思想认识。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普查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充分认识配合普查是各级各学校应尽义务,充分认识人口数据是制定和完善教育、人口、就业等宏观政策基础依据,充分认识做好人口普查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提高国家治理水平的重大意义,切实提高做好普查工作的行动自觉。

      2.配备普查人员。指定专人负责,配合当地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做好普查工作,必要时配备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组织有关人员按时参加各级普查机构组织的业务培训。

      3.强化推进督导。加强与当地普查机构沟通联系,细化普查责任分工和任务安排,加强普查工作落实跟踪督导,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各项普查任务。

      二、广泛宣传动员

      1.做好校内宣传。要结合学校自身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校内宣传。组织在校老师及学生代表学习人口普查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部署普查具体工作。在校内宣传栏刊登人口普查宣传公告,张贴人口普查宣传画,利用LED屏播放普查宣传标语或人口普查宣传视频。10月底前,开展一次人口普查知识竞赛、人口普查知识进教室、进课堂等活动。充分运用学校各种宣传载体,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查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普查工作氛围。

      2.配合校外宣传。要主动配合当地普查机构,面向社会开展宣传活动,引导学生向其亲属、朋友宣传人口普查的重要性。10月通过在校学生向家长发放《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通过微信或QQ“家长群”发布人口普查宣传信息,提醒普查入户登记时间及需准备信息资料,动员学生家长依法配合人口普查。

      三、强化工作保障

      1.提供普查登记相关信息。为确保普查登记的人口信息准确、完整,高效完成普查入户登记,应积极向普查机构提供校内户籍人口、常住人口等普查所需的基础资料和相关信息,仔细甄别是否应在校登记普查对象,高等院校要重点梳理在校学生和户口保留在学校的往届毕业生名单信息。

      2.做好在校人员普查登记。组织本单位选派的普查员或配合各级普查机构普查人员进行普查摸底、入户登记和普查数据质量抽查验收,协助解决普查人员在本单位各校区普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依法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对普查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普查对象个人信息要严格保密,不能用于普查以外的目的,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加强普查后勤服务管理。普查期间,做好普查过程中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加强校区门岗出入管理,认真甄别和核实进出校区普查人员的证件和身份,防范冒用普查人员身份从事非法活动的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秩序。

      附件:1.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标语

            2.《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3.人口普查相关知识

     

     

        南安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安市教育局  

      2020年9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标语

      根据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第2号公告,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标语如下:

      序号  宣传标语

      1   摸清国家人口,惠及万家生活。

      2    国之情,民之意,查人口,定大计。

      3   人口普查,惠及万家。

      4  大国点名,没你不行。

      5  人口普查家家参与,美好未来人人共享。

      6  普查今天人口,谋划明天发展。

      7  人人都是国的宝,普查一个不能少。

      8  人口普查十年一度,如实填报摸清底数!

      9  人口普查大点名,你我携手阔步行。

      10  十年变化有多大,人口普查来说话。

      11  把脉人口新情况,问诊经济高质量。

      12  人口普查有你有我有他,准确登记利国利民利家。

      13  家有多大,人普说话。

      14  勠力同心七人普,全民共享中国福。

      15  普查依靠人民,普查惠及人民。

      16  米袋子,菜篮子,关键摸清几口子!

      17  做好人口普查,助力国家发展。

      18  中国的户口本上不能没有你!

      19  十年人口有变化,定期普查意义大。

      20  @所有人,人口普查需要您来打卡

      21  第七次人口普查@你:每一个你都很重要!

      22  国家点名,你喊“到”。

      23  七人普,普齐人。

      24  知根知底,国之大计!

      25  普查人口现况,创造美好明天。

      26  参与七人普,惠及你我他。

      27  泱泱大国事无巨细,人口普查细数家底。

      28  人口普查邀你参与第七次全国居民大合影!

      29  老龄化、性别比,人口普查摸家底。

      30  人口普查开始啦,欢迎普查员来我家。

      

    附件2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国务院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此次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关系到教育、人口、就业、社会保障等一系列政策的制定,与您和家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每位公民的支持与配合,是这次人口普查取得成功的关键,也是每位公民应尽的法定义务。

      本次人口普查的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员将于2020年10月—12月入户开展摸底、正式登记,并有部分住户将接受上级普查机构的数据质量抽查验收。为减少普查员在您家的登记时间,请您提前了解每一位家庭成员的详细信息以及住房的建筑面积等基本情况。

      这次人口普查能否达到预期目的,取决于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也包括您的大力支持,届时请您及家人积极参与配合,并通过您向您的亲人、朋友、邻居宣传人口普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普查所获得的信息不得作为对人口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也不会用于普查以外的任何目的,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及其工作人员将对您所提供的资料依法严格履行保密义务,请您放心申报真实普查资料。

      我们对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表示诚挚的感谢!并祝您家庭幸福,生活美满!

      

     

    南安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15日

    回执单

      我已仔细阅读《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并将积极支持和配合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如实申报普查资料。

      家长签名:

      2020年 月 日

      注:回执单由班主任老师回收存档

      

    附件3

    人口普查相关知识

      一、背景资料

      人口普查是在国家统一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统一的方法、统一的项目、统一的调查表和统一的标准时间,对全国人口普遍地、逐户逐人地进行的一次性调查登记。人口普查工作包括对人口普查资料的搜集、数据汇总、资料评价、分析研究、编辑出版等全部过程。

      人口普查是当今世界各国广泛采用的搜集人口资料的一种最基本的科学方法,是提供全国基本人口数据的主要来源。通过人口普查,可以查清全国人口的数量、结构和分布等基本情况,还可以查清人口的社会特征、家庭特征、教育特征、经济特征、住房状况以及普查标准时间前一年人口的出生死亡状况等。目前,世界各国的人口普查在时间、内容、方法上逐渐趋向一致,使人口普查资料更具有可比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人口普查每十年进行一次,尾数逢0的年份为普查年度。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已经成功进行过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分别是1953年、1964年、1982年、1990年、2000年和2010年。2020年开展的是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二、普查目的

      全面掌握全国人口的基本情况,为研究制定人口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供依据,为社会公众提供人口统计信息服务。

      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迫切需要。自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我国人口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外部条件发生了显著改变,出现重要转折性变化,人口总规模增长惯性减弱,劳动年龄人口波动下降,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开展人口普查,了解人口增长、劳动力供给、流动人口变化情况,摸清老年人口规模,有助于准确分析判断未来我国人口形势,准确把握人口发展变化的新情况、新特征和新趋势,深刻认识这些变化对人口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挑战和机遇,对于调整完善人口政策,推动人口结构优化,促进人口素质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三、普查时点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四、普查对象

      普查的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五、普查内容

      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六、普查方法

      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

      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将佩戴福建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作的普查证件完成人口普查入户登记工作。普查登记采用普查员入户询问、当场填报,或由普查对象自主填报等方式进行。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采集原则上采用电子化的方式。采取普查员使用电子采集设备(PAD或智能手机)登记普查对象信息并联网实时上报,或由普查对象通过互联网自主填报等方式进行。

      七、普查法规与纪律要求

      坚持依法普查,普查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及相关规定组织开展。

      普查对象应当依法履行普查义务,如实提供普查信息,不得虚报、瞒报、拒报。拒绝提供普查所需的资料,或者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普查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严肃处理。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普查以外的目的。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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