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9-0101-2020-00031
    • 备注/文号:闽统资考〔2020〕1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统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7-24
    南安市统计局转发关于2020年福建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0-07-27 16:52

    各乡镇(街道)、雪峰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2020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现将《关于2020年福建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闽统资考〔2020〕1号)转发给大家,请遵照执行。联系电话:86382202。

     

     

     南安市统计局

      2020年7月24日

      

    关于2020年福建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闽统资考〔2020〕1号

    各设区市统计局、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统计局、党群工作部,省直各有关单位,省内各大专院校: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统考办字〔2020〕1号)、《关于深化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我省202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20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统一定为2020年10月18日(星期日)。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0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0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0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二、报考条件

      参加统计专业初、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报考条件遵照以下执行: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具备良好的统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坚决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四)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

      (五)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统计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统计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统计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六)报名参加统计专业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经济、会计、审计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七)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时间算至2020年12月31日。

      三、网上报名时间及程序、缴费时间及办法、打印准考证时间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3日9:00至8月13日17:00。

      (二)报名程序

      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注册个人信息并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上传照片并完整、准确提交报名信息。

      (三)资格审查

      本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自己提交的报考信息(如工作单位、专业工作年限、学历信息等)及电子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不允许代为承诺。

      正常情况下,报考人员填报信息由系统自动核验,无须人工干预,系统自动核验通过后,报考人员即可进行缴费确认。无法通过系统自动核验的,应按报名系统要求,在线上传相关材料后,核验部门进行人工在线核查。同时核验部门可要求存疑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材料。须进行人工现场核查的报考人员要在指定时间内携带规定材料按指定方式接受人工现场核查,未按要求进行人工核查的,将按考试报名无效处理。

      1.须进行人工在线核查的人员范围

      (1)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

      (2)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以硕士学位报名,且是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报考人员。

      (3)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4)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5)其他报考条件不能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2.人工现场核查方式及需提供的材料

      须进行人工现场核查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报名系统要求在线上传相关材料,在8月13日9:00至8月14日17:00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属报名点办理人工核查(各报名点联系方式见附表):

      (1)下载并打印报名表1份,由本人在承诺栏内签名。

      (2)身份证原件。

      (3)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原件)。

      (4)相关补充材料原件。

      (四)缴费时间

      网上缴费时间为8月3日9:00至8月17日17:00。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报名网站,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缴费。考试收费标准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制定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函》(闽发改价格函〔2019〕145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初级每人每期120元,中级每人每期126元,高级暂不收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必须按时缴费,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五)打印准考证时间

      2020年10月14日9:00至10月17日17:00,网上已缴费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查询服务将于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在网上开通,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考试成绩。

      四、考后管理

      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省统计考办将在省统计局和省人事考试机构门户网站对本地全部合格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同时,按不低于成绩合格人员总数10%的比例进行报名资格审核抽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考试大纲

      2020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8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官网主页“网上办事”栏目内的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

      六、考场设置和作答要求

      厦门初级、中级所在地考生(审核地点选择厦门考生)集中在厦门本地考试,其他考生均统一集中在福州考试,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可携带无声无文本编辑和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初、中级考试均为客观性试题;高级资格考试为主观性试题,考生可以携带相关纸质参考书籍、资料。

      七、考试组织工作

      考风考纪是考试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是保证考试成绩真实有效的关键。要强化考试管理和保密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严格考试纪律,确保考试各个环节工作的顺利进行。要在考点入口处等明显位置张贴考场规则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各地统计、人社部门要紧密配合,按照省里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报名的宣传、组织工作。各地统计部门要认真细致审核报考考生相关信息,及时解答考生问题。

      联系电话:0591-88019352。

      

     

    福建省统计专业职务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202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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