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7-0101-2024-00011
- 发布机构:南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0-30
我局于2024年10月23日对福建省南安市长江机械实业有限公司违反城乡规划建设行为作出南城管罚告〔2024〕012号丰《南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告知书》(以下简称《行政处罚告知书》),因福建省南安市长江机械实业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不详,且无法联系到该公司,现采用公告送达。公告期限(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29日),公告期满视为送达。
福建省南安市长江机械实业有限公司你单位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详见附件)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和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请和提出听证申请权利,我局将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特此公告!
附件:南城管罚告〔2024〕012号丰《南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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