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7-0101-2024-00008
- 备注/文号:南城管听公字〔2024〕第001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6-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及当事人的申请,本机关决定对 福建省南安市玛拉兹陶瓷建材有限公司在镇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 一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听证申请人福建省南安市玛拉兹陶瓷建材有限公司申请对福建省南安市玛拉兹陶瓷建材有限公司在镇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一案举行行政处罚听证
二、听证时间:2024年6月25日上午9:00
三、听证地点:南安市城市管理局三楼会议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伟捷 联系电话:0595-86365966 联系地址:南安市溪美街道柳南西路310号
五、注意事项
(一)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参加听证的,请于2024年6月24日前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需要旁听听证的人员,可于2024年6月24日前到本机关办理有关参加听证手续。
(三)参加听证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遵守听证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南安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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