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7-0101-2024-00005
- 发布机构:南安市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10
填报单位:南安市城市管理局 主要负责人:侯小泉 报送时间:2024年 4月10日
内容
单位 |
年度重点宣传 普及法律法规 |
重点普 法对象 |
联系科室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南安市城市管理局 |
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面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学习宣传《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反有组织犯罪法》《国家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总体国家安全观相关法律法规。突出宣传《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噪声污染防治法》《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
执法(服务、管理)对象、社会公众和机关内部工作人员 |
政策法规科 |
王彩虹 (政策法规科负责人) |
0595-86365966 |
2024年度南安市直国家机关普法计划
填报单位:南安市城市管理局 主要负责人:侯小泉 报送时间:2024年4月10日
任务
单位 |
机关内部学法 活动 |
面向执法(服务、管理)对象及社会公众开展的普法活动 |
与其他部门联合开展的普法活动 |
线上或线下 旁听庭审活动 |
法治宣传阵地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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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 班子 |
部门工作人员 |
已有阵地 |
拟建阵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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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城市管理局 |
继续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 1.一季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民法典; 2.二季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3.三季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 4.四季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宪法。 |
1.一季度,开展《以案学法及办案经验分享》业务讲座; 2.二季度,开展《规范线上办案》业务讲座; 3.三季度,开展城市管理领域包容审慎执法业务培训; 4.四季度,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
通过微信公众号、现场普法等方式宣传民法典、宪法等;全年在执法工作中宣传全年在执法工作中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
12.4与多部门通过现场普法等多种方式联合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
二季度、四季度组织领导干部及执法人员观看庭审记录。 |
南安城市管理局宣传栏 微信公众号“南安城市管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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