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7-0101-2024-00002
- 发布机构:南安市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01
2023年,在南安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南安市委依法治市办的关心指导下,按照南安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纲要精神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根据《南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工作要求,对照《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指引》文件精神,局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注重发挥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城市管理领域法治建设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城市管理水平明显进步,城市面貌显著提升。现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强化思想引领,夯实推进法治建设责任
1.以上率下,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开展自我学习,自觉参与集中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实施方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二是牢牢把握法治建设正确方向,立足关键少数,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重点内容,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三是多次召开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系统部署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创新工作思路,细化工作举措,将法治建设和城市管理工作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努力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2.强化素质,着力提高干部队伍依法行政水平。全局上下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以重要论述为指引,切实将学习成果体现在依法行政的实践上。健全学法制度,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法律业务培训,深层次强化执法人员法律业务培训工作,建立相对完善的学习制度。积极鼓励未取得执法资格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多次组织开展学习交流会,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养,截至2023年我局执法人员通过执法资格考试164人。
3.健全机制,持续强化依法行政法制保障。一是制定本部门重大决策、复杂疑难案件集体决策制度,确保局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提高法治工作能力。二是持续加强法制内设机构和法律顾问审核把关作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聘请福建刺桐律师事务所及福建天衡联合(泉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对本单位重大决策及重大涉法事项,由法律顾问制定书面法律服务方案或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三是设立专门法制机构,配备法制人员5名,将依法行政、规范案件办理等法治建设工作项目成效纳入绩效考核重要内容,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四是重大复杂执法案件、项目、合同、协议等事项均有法律顾问进行审核审查,法律保障得到进一步强化。五是完善并适用行政处罚裁量细化标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案件办理工作。
(二)提升履职能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1.普法宣传工作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规划先行,走准“路子”,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本部门“八五”普法规划的首要任务;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述职、述法重点内容,组织领导干部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切实做到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开对“方子”,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耕精准普法“责任田”。推动在执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精准普法,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帮助行政相对人正确理解法律规定,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开展普法活动8次,发放宣传手册630册,其中,开展法律进学校3次、进企业2次、进社区1次,深入开展“宪法宣传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内容。三是坚持质量为先,打好“牌子”,加强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提升执法水平。健全学法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加大对一线执法力量的法律法规培训力度,定期开展法律法规、执法业务培训。
2.执法三项制度实行“三化并举”。一是深化“公开公示”。积极拓展行政执法公示工作,规范操作,注重实效。及时公布行政执法信息,在门户网站、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服务大厅对外公布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权责清单、执法流程、服务指南、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实行动态调整。二是优化“留痕回溯”。根据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以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为抓手,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方案,在执法过程中全程拍照留证,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三是强化“审核监督”。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设立法制审核内设科室,建立法制审核人员数据库,成立重大违法案件集体评议领导小组,梳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对列入重大执法决定范围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事项,在实施依据、认定事实、履行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开展法制审核,出具书面法制审核意见和集体讨论结果,积极推行重大执法决定备案工作。
3.推行柔性执法工作方式。推行说理式执法,重新编制执法文书新样式,增加了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法制审核意见书等文书,对涉案证据的证明信息、处罚裁量等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告知被处罚人涉案证据及证明信息、法律依据、处罚种类、履行方式和期限、享有权利、处罚信息公示和修复条件等情况,有理有据,让被处罚人充分认识并自觉改正违法行为。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工作,梳理不予行政处罚事项41项、从轻行政处罚事项22项、减轻行政处罚事项3项,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在执法中以教育指导为先,对轻微违法行为,积极采取指导、建议、提醒、劝告等非强制性方法,让执法更有温度。
4.行政应诉工作实现“双百分百”。一是提高领导干部及执法人员积极应诉意识,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专题会议,多次在干部例会强调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二是加强培训学习,提高出庭应诉能力。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相结合,通过开展自身学习、网络学习等形式,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等规定的学习力度,组织全局观看网上庭审视频活动,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行政应诉工作能力;三是全力推进行政争议调解工作,加强与司法、信访等部门沟通协调,充分运用调解方法处理行政争议,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2023年,我局收到行政诉讼案件8起(7起行政争议案件已审结,1起行政赔偿案件)。其中,2起案件裁定准许撤诉,1起案件裁定驳回原告起诉,1起案件驳回原告诉讼请求,3起案件驳回原告上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行政争议诉讼案件胜诉率实现了“两个100%”。
(三)优化审批服务,打造优质高效营商环境
一是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管理提质增效。2023年审批科窗口共受理业务734件,办结了723件,群众满意率100%。积极主动梳理、规范本部门24个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做好“五级十五同”调整工作。二是开展靠前服务活动排忧解难。常态化开展“局长走流程”。采用“轻骑兵”“大篷车”等方式下沉一线。紧抓靠前服务,变被动坐等为主动上门指导服务,助力企业加快报批进度。三是梳理数字政务门牌利企便民。梳理形成我要设置店面招牌、我要办排水证以及我要办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年审3个事项政务门牌。四是获得用水用气不断优化。自来水公司、燃气公司不断提升网上办理能力,优化接入服务,采用智能水表、推广物联网表,用水用气获得感提升。
二、存在问题
2023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基层执法队伍存在专业人员不足,执法人员法律专业知识普遍不强,对法律法规规章的理解和运用还存在一定偏差,缺乏独立处理重大复杂及疑难行政处罚案件的能力等问题。二是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划转至城管部门后,客观上形成了审批、日常管理、监督实施、技术认定等工作仍在原主管部门,而行政强制权和行政处罚权却在执法部门的现状,因协作机制不完善,可能导致产生“源头治理缺位、末端以罚代管”、“只堵不疏”、调查取证时缺乏专业性认定意见等现象,或多或少影响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下阶段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在认真总结经验、分析存在不足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普法宣传机制,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积极适应普法宣传新形势,创造性地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围绕城市管理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开展普法,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南安城管”等新媒体平台,进一步拓展网络、微信、微博等现代信息宣传渠道,大力开展以城市管理实践为载体的法治宣传活动,把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送到千家万户,寓普法教育于市民共鸣之中。
(二)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树立队伍优良形象
加大对基层骨干和一线执法力量的法律法规培训力度,通过理论宣讲、案例分析、经验分享交流等培训形式,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理论水平,增强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拓宽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结构,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依法履职、人民满意的新时代城市管理执法队伍。
(三)推进包容审慎执法,切实优化营商环境
我局将继续把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进一步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包容、更具活力、更有温度的发展环境,严格按照程序扩大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工作的深度和广度,继续依法依规探索编制更多执法领域的清单,积极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降低行政执法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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