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7-0101-2022-00002
- 发布机构:南安市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2-08
局机关各科室、水头分局、各企事业单位(中队):
现将《2022年市容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安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 2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2年市容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根据泉州市委、市政府和市城管局的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营造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12月31日。
二、整治范围
城市建成区、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其他区域。
三、整治内容
按照《2022年市容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计划》(以下简称工作计划,附件1),组织占道经营、户外广告、共享单车、露天焚烧垃圾、渣土车“滴洒漏”、建筑工地施工噪音扰民等各项市容环境整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日常巡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占道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违规饲养和沿街售卖宰杀活禽、共享单车乱停放等市容市貌违法行为纳入日常巡查范围,构建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制止、查处各种城市管理违法行为。
(二)严格执法整治。各单位要根据《工作计划》按时开展专项执法整治,并按照《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人,对屡教不改者、市民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违法行为,实施顶格处罚。
(三)组织督查考评。各科室、中队要开展市容市貌管理问题自查自纠,防止整改后问题回潮。市局将不定期抽查相关工作情况,抽查成绩列入月督查考评结果。
(四)形成共管共治。各单位要强化与教育、公安、市场监管、环保、交通等部门的联动协作,协调辖区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共同参与整治工作;要通过城管文化进校园、进社区等宣传活动,鼓励市民积极举报各类城市管理违法行为,吸引各方力量共同参与专项整治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共同维护城市良好市容市貌,提升城市宜居度。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科室、中队要加强整治信息收集整理,总结整治经验,提炼典型案例,形成长效化工作机制;要指定一名联络人负责整治工作,按时报送执法信息,于每月23日前报送《2022年全市城管系统执法数据报表》,每季度末月23日报送流动摊点整治图片(前后对比),12月23日报送整治工作情况总结。相关材料报送至局执法综合科邮箱(nazfzhk@126.com)。
附件:1.《2022年市容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计划》
2.《2022年全市城管系统执法数据报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