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商务〔2021〕1号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及2020年南安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本年报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南安市商务局办公室(地址:南安市美林江北大道人力资源大厦9楼,电话:0595-86382206,电子邮箱:naw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商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初步梳理的55个公开事项任务分解表》(初稿),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结合商务工作实际,市商务局着力做好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双随机、一公开”和舆情处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商务信息对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深入推动创新性、服务型政府建设,助推新时代现代化新南安高质量发展。
(一)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发布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服务作为局机关年度重点工作之一推进。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局“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二是加强学习教育。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上级政务公开服务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围绕商务中心工作,突出重点领域,拓宽公开渠道,及时、主动、全面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三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依据《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室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和审查制度,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
(二)深化政务公开,畅通便民服务渠道
2020年以来,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托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南安商务”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载体,坚持正确、准确、及时,主动将最新商务政策解读、权责清单、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局工作动态、精神文明建设等内容予以公开。利用网站政务公开栏主动公开相关文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登陆网站,按照标题、文号等方式进行查询。此外,由专人及时负责南安12345、泉州12345便民服务平台、信访网站等工单办理工作,第一时间回应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诉求。
(三)加大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
一是抓好《条例》贯彻落实。对照《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公开年度报告还有依申请公开、工作动态等内容,及时公开在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二是深入解读重要政策。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解读,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三是依法推动信息公开。严格运行保密审查机制,防止发生泄密或因舆情风险评估不到位而引发损害国家利益、社会稳定的情形出现。
(四)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我局制定并实施了《南安市商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与信息公开相适应的高效廉洁的运行机制,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形成完善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加大了领导机制、工作机制、监督机制的工作力度。
(五)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及主要类别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局今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均按照要求送两馆存档。2020年主动公开的信息中,6条机构职能类信息,0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0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3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
2.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并积极做好信访平台和12345便民服务平台的处理回复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受理及跟踪办理相关工单。2020年我局受理办结信访系统答复件57件,其中,受理办结泉州12345便民服务平台诉求件17件,受理办结南安12345便民服务平台诉求件40件。
4.信息公开的形式
①通过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广大群众通过点击相应链接(具体网址为http://www.nanan.gov.cn)查看公开信息。
②通过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公开有关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及办理情况。
③通过政府机关大院公告栏发布群众关心的商务信息,并定期更新。
④通过微信公众号“南安商务”“南安招商”发布最新商务工作动态。
⑤通过《海丝商报》、《福建日报》、《泉州晚报》等报纸发布最新商务资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 |
-1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7 |
-1 |
37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1 |
86818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公开的数量、类别、内容还不够充足、充实。二是部分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存在滞后性。
(二)改进措施
1.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根据《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五公开”、重点领域公开等制度,统筹商务工作中涉及的信息资源,完善一体化综合服务功能,做好主动公开、舆情引导、新闻发布、政策解读等各环节工作,提高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2. 进一步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法。整合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围绕公众关切梳理、整合各类信息,建设相关专题,使群众获取信息更加便捷;加强对“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技术、新媒体的学习和运用,主动及时向社会群众公开热点信息,推进互联网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融合;在做好结果公开的同时,加强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和服务公开,加大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发展规划、行政执法、财务预决算、“双随机、一公开”等公开力度,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公众参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南安市商务局
2021年1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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