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商务〔2020〕1号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通知》(南政办内传〔2019〕76号)要求及2019年南安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本年报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南安市商务局办公室(地址:南安市美林江北大道人力资源大厦9楼,电话:0595-86382206,电子邮箱:naw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商务工作实际,创新提升政务公开服务形式,全力推进政务主动公开,扎实做好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和舆情处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通过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地提升主动公开信息质量,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改善依申请公开服务工作,加强了依法行政,增强群众公开体验与获得感,充分发挥商务信息对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基本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服务作为局机关年度重点工作之一推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泉州市及我市关于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工作部署,围绕商务中心工作,突出重点领域,拓宽公开渠道,及时、主动、全面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取得一定的进展和成效。
(二)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份,全文电子化达100%,均按要求及时报送两馆存档。2019年主动公开的信息中,40条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条规划计划类信息,6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 2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4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
我局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机制,着眼于建立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使信息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按照“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承办和其他相关处室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明确专人负责日常事务和定期更新局网站信息、政务公开网相关内容,并及时收集南安12345、泉州12345便民服务平台、信访网站等内容,第一时间将民众意见、意向向领导反馈。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运行程序。为建立与信息公开相适应的高效廉洁的运行机制,形成完善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我们在原有的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上做了相应的调整,加大了领导机制、工作机制、监督机制的工作力度。创新民主评议机制,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发现问题,完善提高,真正形成一个群众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系统监督,全方位、多层次、强有力的监督制约互动体系,推进商务信息公开工作长期、健康、有序的开展。
(五)平台建设工作
1.南安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主要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上公开,同时在20个工作日内,向市档案馆及图书馆送交纸质文本及电子文档。
2.新媒体宣传渠道。每周在“南安商务”“南安招商”微信公众号推送商务相关信息,及时向关注人群传达了有关商务法律法规政策、工作动态,拓宽了商务宣传渠道。
(六)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我局制定并实施了《南安市商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与信息公开相适应的高效廉洁的运行机制,形成完善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在原有的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上做了相应的调整,加大了领导机制、工作机制、监督机制的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并在网站上公布,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有效推进各项相关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 |
-1 |
1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5 |
-4 |
54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9 |
8430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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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公开的数量、类别、内容还不够充足、充实。二是部分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存在滞后性。
(二)改进措施
1.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根据《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五公开”、重点领域公开等制度,统筹商务工作中涉及的信息资源,完善一体化综合服务功能,做好主动公开、舆情引导、新闻发布、政策解读等各环节工作,提高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2.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方法举措创新。进一步整合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围绕公众关切梳理、整合各类信息,建设相关专题,使群众获取信息更加便捷;加强对“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技术、新媒体的学习和应用,推进互联网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融合,运用网络客户端、微博、微信主动及时向社会群众公开热点信息。在做好结果公开的同时,加强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和服务公开,加大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发展规划、行政执法、财务预决算、“双随机、一公开”等公开力度,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公众参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南安市商务局
2019年1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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