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3-0101-2024-00012
- 备注/文号:南商务〔2024〕108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商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1-27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乡村振兴(经济发展、社区发展)服务中心:
按照《泉州市商务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市场运行调节方向申报工作的通知》(泉商务〔2024〕59号)要求,现将2024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市场运行调节方向商贸救灾项目申报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方向
(一)救灾保供:我省商贸重点企业(附件2)受到台风、洪水、地震、泥石流、冰灾、干旱等自然灾害损害后,开展应急救灾生活必需品,以及省委省政府指令由商务部门负责的物资采购、储备、调运和人工费用等支出。
(二)灾后重建:对受灾严重的商贸重点企业灾后重建和恢复经营补助支出。
(三)疫情防控:支持用于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影响的商贸重点企业复工复产和防疫物资购买、消杀服务等疫情防控等支出。
二、申报注意事项
请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认真组织辖区内企业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应一式四份于2025年1月2日前将符合扶持条件项目报送至南安市商务局,逾期不予接受。
联系人:陈庆新 周梓怡 联系电话:86320332
地 址:人力资源大厦9楼905室
附件:1.2024年省级商贸救灾项目申报指南
2.商贸重点企业注解
3.福建省救灾保供商品、物资采购、调运、动用储备补助资金申请表
4.福建省商贸重点企业灾后重建资金申请表
5. 商贸流通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资金申请表
南安市商务局
2024年11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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