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3-0101-2024-00003
- 备注/文号:南商务〔2024〕2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商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2-04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乡村振兴(经济发展、社区发展)服务中心:
根据《泉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市级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泉州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23年市级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泉州市商务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泉州市促进商务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泉商务规〔2023〕1号)及《泉州市商务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泉州市商务发展若干措施申报指南的通知》(泉商务〔2023〕4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辖区内企业通过“泉州市惠企政策线上直达兑现平台”进行线上申报。企业线上申报时间为2024年3月1日-2024年3月10日,请及时通知企业提前准备申报材料,逾期平台通道关闭将无法受理。
附件:1.《泉州市商务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泉州市促进商务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泉商务规〔2023〕1号)
2.《泉州市商务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泉州市商务发展若干措施申报指南的通知》(泉商务〔2023〕43号)
南安市商务局
2024年2月2日
(联系人:陈庆新 陈碧春 联系电话:86320332)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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