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商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_法定主动公开内容_南安市人民政府
    • 索 引 号:QZ07123-0101-2024-00001
    • 备注/文号:南商务〔2024〕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商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08
    南安市商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08 14:57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编制。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南安市商务局办公室(地址:南安市美林江北大道人力资源大厦9楼,电话:0595-86382206,电子邮箱:naw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商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结合商务工作实际,市商务局着力做好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双随机、一公开”和舆情处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商务信息对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深入推动创新型、服务型政府建设,助推新时代现代化新南安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信息主动公开。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把信息公开服务作为局机关年度重点工作之一推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泉州市及我市相关工作部署,围绕商务中心工作,突出重点领域,及时、主动、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2023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涉及部门预决算、政策法规、工作动态、提案办理复文、“双随机、一公开”和巡察整改情况等内容,保障了公众的信息需求。

      (二)落实依申请公开。2023年度未接收到任何依申请公开事项;2023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全流程监管,严格把关公开内容,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发布和管理。促进政务公开常态化,持续强化日常监测,健全信息公开应急处置机制,做到及时发现预警、快速有效处置。

      (四)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责任制,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严格执行信息先审后发、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加强业务人员的教育培训,提升政治素养及理论水平,杜绝严重表述错误和政治性表述不当的情况出现;加强风险排查,对照上级部门列举的问题清单,举一反三实行自查自纠。

      (五)深化监督保障。根据《条例》和上级的有关规定,制定《南安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干部绩效考核,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效果。2023年单位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行为。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件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管理上仍有不足;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人员业务能力有待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质量有待提升。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工作管理,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置和职能分工,落实领导责任,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日常工作重点抓紧抓好;二是加强业务能力培训,提高业务人员政治素养及理论水平,培养专业的信息公开业务人才,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切实做好政策类文件、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的编报工作,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及时向社会各界推送和发布最新的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3年,我局未向社会公众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关的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南安市商务局

      2024年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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