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3-0101-2021-00006
- 备注/文号:南商务〔2021〕 23 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商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3-31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乡村振兴(经济发展、社区发展)服务中心、财政所:
根据《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电子商务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1〕42号)文件要求,2021年我省继续对促进电子商务发展项目给予支持,现开始组织申报。请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认真组织辖区内企业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一式6份(A4纸简装成册,加盖边缝骑缝章),请于4月15日前报送至南安市商务局(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nadzswzx@163.com(书面和电子文档内容必须完全一致),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赖彬分 陈玉丹 联系电话:86320332
地址:南安市人力资源大厦9楼905室
附件:《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电子商务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1〕42号)
南安市商务局 南安市财政局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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