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0-0101-2026-00075
- 备注/文号:南水〔2026〕143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8-06
翔云镇人民政府:
你镇《翔云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批复翔云镇翔云村翔云溪河道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的函》(南翔函〔2026〕50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翔云镇翔云村翔云溪河道整治项目
二、建设地点:翔云镇翔云村
三、责任主体:翔云镇人民政府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河道整治约1.4公里,包括:清淤清障,新建护岸等;详见实施方案。
五、建设工期:按照合同工期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概算总投资173.05万元,由上级移民扶助资金及自筹资金组成。
七、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认真做好招投标工作。
请据此组织实施,按照实施方案文本内容和标准实施,根据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的要求,加强项目建设的科学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按期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和工程建设任务。
附件:翔云镇翔云村翔云溪河道整治项目概算表
南安市水利局
2026年8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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