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0-0101-2026-00064
- 备注/文号:南水函〔2026〕206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7-21
周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意见建议采纳落实情况
(一)针对提案“加快审批与建设攻坚进度”建议,答复如下:
我市已将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列为重点民生工程,成立南安市水务城乡一体化建设领导小组,由南安市城乡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推进。目前已完成供水管网铺设约945公里;拟新建水厂已全部完成征地、土地报批等前期工作,美林水厂扩建工程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仑苍第二水厂工程完成总体任务约70%;洪梅水厂、金淘第二水厂也正全速推进施工中;全市拟建增压泵站共91座,正按计划有序推进。已完成投资约13.26亿元,覆盖受益人口约78.7万人。
(二)针对提案“加强设施改造与水质提升”建议,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持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共有农村供水工程106处,涉及20个乡镇404个行政村,总供水规模250648m³/d,总受益人口约68.18万人。目前,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规模化供水覆盖率和净化消毒设施配备率均保持在较高水平,同时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加快推进乡镇级农村供水工程水源地“划、立、治”工作,全市13处规模化饮用水水源地已全部完成保护区划定,农村群众从“有水喝”向“喝好水”的转变加速实现。
近年来,我市纵深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农村供水保障能力显著增强。通过优化工程布局,实现了乡镇村组全覆盖,供水规模和受益人口稳步提升。目前,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已接近全覆盖,规模化供水覆盖率和净化消毒设施配备率均保持在较高水平。同时,我们协同抓好水源地保护工作,规模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任务全面完成,从源头到龙头的供水保障体系日益完善,有力推动了农村群众从“有水喝”向“喝好水”加速转变。
(三)针对提案“统一城乡供水服务标准”建议,答复如下:
我局严格执行《南安市农村集中供水价格制定和水费收缴的指导意见》(南水函〔2020〕89号),督促供水企业统一城乡服务规范;同时督促乡镇出现供水紧张情况时,要及时响应处置,通过采取间歇性供水、启动应急备用水源、及时抢修维修供水设施和消防车拉水送水等方式妥善处置;依托省水利厅“96133”监督热线等诉求渠道,确保群众反映问题“有处说、有人管、有回应”,切实实现城乡供水服务同标同质。
(四)针对提案“强化监督考核与宣传引导”建议,答复如下:
根据我局制定的《南安市单村供水工程考核评分表》,每季度由我局组织相关乡镇,围绕水质达标率、设备完好率、群众满意度、问题整改率等核心指标,对水务集团单村供水工程管护工作进行量化评分。常态化考评机制作用凸显,水务集团管护质效稳步提升,连续多个季度获评“优秀”等次,营造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同时及时更新所有单村供水工程“三个责任”公示牌,明确县政府的主体责任、水利部门的监管责任、水务集团的运管责任,对群众反映的供水问题,实行“接诉即办、限时反馈”,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办理过程
2026年3月20日,在九三学社南安市基层委员会,我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陈少坤与潘周阳委员进行了当面沟通,详细阐述了我市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整体情况。下一步,我局将持续锚定城乡供水同质同服务目标,认真吸纳您的建言,全速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切实让广大农村群众喝上“安全水、放心水、优质水”。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继续监督指导!
分管领导:陈少坤
经办人员:曾保垄
联系电话:15159824515
南安市水利局
2026年7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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