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0-0101-2026-00048
    • 备注/文号:南水函〔2026〕126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5-21
    关于南安市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42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6-05-26 10:13

    叶伟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妥善解决水利蓝线内既有房屋翻建难题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所反映的部分既有危旧房屋因受蓝线管控而无法翻建,影响群众居住安全的实际问题。

      针对这一问题,我局正采取积极步骤,力求在坚守水安全底线的前提下,为部分历史遗留房屋的危房改造寻找合规路径。当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福建省河道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我局正在加紧筹备诗溪、罗溪、九十九溪、大盈溪四条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

      您建议中提及的蓝线内危房翻建审批困境,很大程度上受限于严格的河道管理要求。而本次划定的河道管理范围线,将作为河道管理的法定刚性边界。待该项工作完成并经市政府批准公布后,在河道管理范围线以外、水利生态蓝线以内的区域,其管理重心将更多地向生态保护与修复倾斜。对于该区域内确属“先有房、后划线”的历史遗留危房,在确保不影响行洪安全、不破坏水生态、不扩大建设规模与高度的前提下,其改造翻建的审批条件将有望得到更具针对性和灵活性的考量,从而实质性解决“卡脖子”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加快四条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划定的报批流程,积极推动工作,争取早日取得市政府批复。同时,我们也将根据您的建议,主动牵头,会同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建等相关部门,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深入研究河道管理范围外、生态蓝线内既有建筑(特别是危房)的分类处置策略,争取出台更细化、更具操作性的管理规定。

      分管领导:吴安源

      经办人员:柯少俊

      联系电话:18250892098

     

     

     南安市水利局

      2026年5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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