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0-0101-2025-00105
    • 备注/文号:南水审〔2025〕38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09
    南安市水利局关于洪濑镇福林村厝仔路口至洪濑镇都心村尚冈山防火路建设项目(都心溪三桥)洪水影响评价类报告的批复
    时间:2025-12-16 08:49

    南安市洪濑镇都心村民委员会:

      根据你单位的申请,我局于2025年11月27日组织专家及相关单位召开评审会,对《洪濑镇福林村厝仔路口至洪濑镇都心村尚冈山防火路建设项目(都心溪三桥)洪水影响评价类报告(送审稿)》进行了评审。泉州茅福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修改后,形成并提交了报批稿。根据《福建省河道保护管理条例》,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洪濑镇福林村厝仔路口至洪濑镇都心村尚冈山防火路建设项目(都心溪三桥)洪水影响评价类报告(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基本符合《洪水影响评价技术导则》(SL/T808—2025)、《洪水影响评价类项目报告编制大纲(试行)》(闽水审批〔2019〕23号)的要求,论证依据较充分,并已采纳专家组评审意见建议,我局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防洪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一、项目概况

      该防火路项目呈南北走向,长度849.103m,道路起点衔接现状洪四公路,终点止于西三线对接工程洪濑门站南侧。项目按四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标准红线宽度4.5m,设计速度20km/h。

      都心溪三桥横跨现状四都溪,斜交角度约65°,相交处规划河道生态蓝线宽度约68m,规划河道岸线宽38m(路线方向河道岸线宽度39m),四都溪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

      桥梁按照规划河道岸线宽度进行设计,于防火路中心桩号K0+104.500设置3×16m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空心板梁桥,桥梁宽度5.5m,桥梁总长48.8m,共有2排桥墩位于河道岸线内,每排桥墩由2个直径1.0m的柱式墩组成,梁底高程为27.88m。两侧桥台均位于该段河道规划防洪岸线外侧。桥梁设计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

      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洪水影响评价

      (一)河道演变分析

      基本同意《报告》对涉河工程所在河道的历史演变、近期演变及演变趋势的分析及结论。

      (二)洪水影响分析计算

      1.设计暴雨:同意设计暴雨的取值和计算成果。

      2.设计洪水:同意设计洪水计算成果。

      3.基本同意评价采用的水文分析计算方法和成果,同意壅水及行洪能力、河势稳定、冲刷淤积、防洪工程影响分析计算等成果,同意梁底高程复核分析计算及其成果,基本同意施工期影响分析成果。

      (三)洪水影响评价

      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洪水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1.水利规划实施影响评价:同意《报告》关于项目建设对河道规划实施产生的影响较小的结论。

      2.防洪标准和有关技术要求评价:同意《报告》关于建设项目采用的防洪标准符合有关规范和技术管理要求的结论。

      3.河势稳定影响评价:同意《报告》关于项目建设对河势稳定影响较小的结论。

      4.行洪安全影响评价:基本同意《报告》关于项目采取清淤扩宽天然河道增加过流断面、建设护岸工程等补救措施后,对河道行洪安全影响较小的结论。

      5.水工程安全影响评价:基本同意《报告》关于项目建设对两岸天然岸坡稳定产生一定冲刷影响,采取新建挡墙工程补救措施的结论。

      6.防汛抢险影响评价:同意《报告》关于项目建设不会对防汛抢险产生不利影响的分析结论。

      7.水工程运行管理影响评价:同意《报告》关于项目建设对水工程运行管理影响评价的分析结论。

      8.施工期影响评价:基本同意《报告》关于项目建设施工期对河道行洪、水环境影响的分析结论。施工单位应在汛期到来之前及时清理围堰等临时建筑物。

      9.其他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影响评价:同意《报告》关于对其他第三人的合法水事权益影响较小的结论。

      (四)消除或减轻洪水影响的措施

      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消除或减轻洪水影响的工程和非工程措施。工程措施为对桥梁桥址上下游一定范围内的左右岸河道清淤拓宽,清淤1314m3,清障清灌木516.85m2;建设护岸(重力式挡墙结构)110m。

      三、相关要求

      1.科学合理安排工期。涉及河道管理范围的工程内容,应避开汛期(四月一日至十月十五日)施工。确需跨汛期施工的,施工单位须编制施工度汛方案,并承担施工范围内河道的防汛安全责任。建设单位报项目施工度汛方案到其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2.桥墩施工阶段,施工单位须严格按相关施工规范对桥墩周围土体分层回填压实,避免桥梁运营期水流对桥墩基础产生局部冲刷,保障天然岸坡稳定性。

      3.相关补救措施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减轻影响的工程措施投资约53.71万元,应纳入工程总投资。

      4.施工中产生的弃土、弃渣严禁堆置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施工单位应清运到合规的弃渣点堆放。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河底残渣及废弃物,确保不污染下游河道水质;及时拆除相关临时建筑物,恢复原状。

      5.在项目涉及河道管理范围的工程内容竣工验收时,依法邀请我局及洪濑镇政府等相关单位参加竣工验收。项目竣工后,应将竣工图等成果资料报送洪濑镇政府等相关单位备案。

      6.工程建设和运行期间,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服从防汛指挥机构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指挥。

      

     

    南安市水利局

      2025年12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