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20-0101-2025-00051
    • 备注/文号:南水〔2025〕181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23
    南安市水利局 南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第四批水利专项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5-07-28 10:23

    乐峰镇财经办、河长办,九都镇财经办、河长办: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第四批水利专项资金的通知》(泉财农指〔2025〕55号)精神,现将2025年市级第四批水利专项资金(河长制正向激励)下达给你们,其中,15万元作为乐峰镇河长制正向激励、5万元作为九都镇金圭村河长制正向激励(详见附件)。请按照相关规定,管理使用此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并做好绩效跟踪,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5年市级第四批水利专项资金安排表

      2.2025年市级第四批水利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南安市水利局   南安市财政局

      2025年7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